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三者本应形成良性互动。棉花塘村的问题提醒我们:当一个村庄的反腐举报迟迟得不到彻底查处,当公租房变成干部的福利房,惠民的公交车又如何能够顺利开进村子?
2015年至2025年,是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换过程,国家为此投入了巨额资金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升级惠民工程。
但是,也正是此期间,邵阳市新邵县雀塘镇棉花塘村数十名村民持续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原村支书曾某意在村部建设、道路硬化、水利设施共32个工程耗资两千余万元的民生项目里,涉嫌利用手中权力,通过违规发包给亲兄弟、虛报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巨额资金。村民们说,曾某意就是“小官巨贪”的典型代表。
在实地调查中,新邵县纪委书记黄安石向《陈勇评论》称已经收到邵阳市审计局移送的审计报告,湖南省纪委、邵阳市纪委、新邵县纪委对相关举报高度重视,已经对曾某意的问题立案,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今年1月份,《陈勇评论》就此发表了文章。
从当地村民实名举报,再到《陈勇评论》公开披露的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实名举报人反映没有得到新邵县纪委的任何调查结果通报。《陈勇评论》日前再次向新邵县有关方面核实情况。
新邵县纪委书记黄安石回复称,办案有程序,相关的问题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面还有一些审计没有完成。省、市、县纪委都非常关注,我们严格按照程序抓紧再处置,办理案件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时间要求。
举报人苏伟反映,2023年3月,他首次向时任新邵县纪委书记夏业伟实名举报曾某意;2023年8月,新邵县纪委要求雀塘镇政府对棉花糖村13年的账目进行审计;2024年3月底左右,新邵县纪委在棉花糖村部向举报群众口头反馈处理结果:对曾某意违纪违规问题采取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苏伟认为该处理结果没有实地调查,对所有举报轻而易举地走过场,他不服多次向新邵县等上级纪监机关申诉,要求异地进行核实查处。2025年,包括苏伟在内的一共9名群众先后向在湘工作的中央巡视组举报,举报件批转下来,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回复。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二百零九条规定:调查人员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对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
该案中,新邵县纪委于2024年3月底在村部口头反馈处理结果,苏伟当场提出异议,认为处分畸轻,此后多次书面申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不能如期报告时,应当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3个月的时限计算,应当从受理复议复查之日起算。
苏伟自2024年起多次向新邵县纪委监委等上级纪监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对曾某意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决定进行复议复查。截至2026年5月,已超过两年时间,远远超过3个月的法定复议复查期限,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答复,上述行为构成严重的程序违规和办案拖延。
而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苏伟及棉花塘村9名群众先后向在湘工作的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举报件已批转至新邵县等纪监机关。截至2026年5月,已超过12个月,远远超过3个月的法定办理期限,至今未收到任何处理结果答复。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具有更高的政治严肃性和时限要求,如此严重的超期未答复,严重违反了巡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苏伟说,对曾某意留党察看处分两年的时间已经结束,到底是进一步开除曾某意的党籍还是保留其党籍,也未收到任何结果反馈。
《陈勇评论》就此向新邵县委书记黄海蓉核实:新邵县纪委是否已经超过了法定办理期限?黄海蓉回电称要求县纪委书记黄安石回复。但截止发稿时止未收到回复。
曾某意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不但至今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与他存在关联的举报接踵而至:时任村支书的曾某意不仅在新邵县雀塘镇政府办公大楼的修建过程拿到了施工项目,交付使用后,他和其妻还干上了保安和保洁,每月拿上了数千元工资,持续了七八年时间。
并且,雀塘镇于2021年从财政零余额账户84011650000000794转给曾某意个人账户42万余元,用于雀塘镇新建办公大楼承包工程,雀塘镇纪委办公室装修、搬运办公用桌、食堂建设、交电费、修电梯费等开支。
苏伟反映,这个气派非凡的雀塘镇政府办公大楼却是以公租房的名义报建的,其招投标皆以公租房名义进行。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雀塘镇公租房招标于2016年11月25日,中标单位为湖南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96.53万元;公租房配套室外附属工程招标于2018年3月1日,中标单位为湖南鼎坤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 299.44 万元;雀塘镇综合服务平台工程招标于2018年3月1日,中标单位为湖南正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04.15万元(见下图)。
但是,该“公租房”建成之后,当地老百姓才发现是雀塘镇政府的办公大楼。举报人称,因为设计为公租房,但建成为具有100套办公室的办公大楼,与设计图纸不相符合;招投标价格为696.53万元,实际投资达到了1012.5万元,审计结论是极不符合审计要求。
举报人反映,该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在内达到1个亿,远超以公租房名义招标的投资额。而这个“公租房”的前坪、绿化、围墙、球场、食堂装修均承包给时任棉花塘村支书曾某意。这个名不副实的“公租房”被当地群众举报后,雀塘镇政府整改,搬出了该“公租房”。
《陈勇评论》日前对该“公租房”现场调查发现,该“公租房”的确已经没有政府办公的迹象,两位住户在等候电梯时承认,他们是雀塘镇政府的干部。
雀塘镇党委书记肖秋成向《陈勇评论》介绍说,镇政府老办公楼条件很差,办公场地也不够。办公楼建成入驻后,有群众反映,我们就彻底整改了。
关于该“公租房”入住人员的问题,肖秋成承认大部分都是符合入住条件的镇干部,只有少数几个符合入住条件的群众。标准是一间房住两个人,每间房都带有卫生间。当《陈勇评论》要求提供该“公租房”入住名单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入住人员身份时,肖秋成说不便提供。
《陈勇评论》向新邵县住建局求证,该局回复称公职人员不能入住公租房,但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可以申请。
雀塘镇镇长何珊回复说,根据2015年12月新邵县原房产局文件精神,雀塘镇申报,经部门审批确定新建公租房100套,目前居住外来务工人员6名,存在空房间7间,每年对外发布招租信息。
调查显示,雀塘镇该公租房项目从立项批复、规划备案、招投标公示、资金申报拨付等全部官方流程,均清晰标注为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
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该项目规划初衷应为解决辖区无房困难群众、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兜底工程,土地、资金、规划均享受专项政策支持,有着严格的专款专用、专地专用要求。
但是,为了规避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的刚性禁令,雀塘镇刻意规避审批监管,全程以民生项目外壳掩盖机关建设需求。项目招投标阶段,严格按照公租房配套项目流程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合同,整套合规流程层层落地,涉嫌套取足额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与划拨建设用地。
但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项目核心功能与建设用途,完全摒弃公租房民生属性,将项目核心地块及主体建筑打造为镇政府新办公大楼,同时配套建设专属干部食堂、标准运动球场、机关休闲配套等非民生设施。
长期以来,中央三令五申严控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办公用房,严禁以各类民生项目、配套工程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雀塘镇的操作方式,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然漠视,也是对财经纪律、规划建设制度的刻意规避。
被群众举报,整改完成后,涉案建筑虽挂牌为公租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台账,但是,100套房只安排了6名外来务工人员,实际入住情况与政策初衷严重背离;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占用保障性住房资源,变相享受特殊福利。
梳理整个事件脉络可以发现,雀塘镇的违规行为贯穿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使用、整改全流程,叠加多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陈勇评论》认为,基层权力无小事,民生底线不容破。针对该公租房暴露的多重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司法等部门应当全面介入、彻查到底;要全面清退不合条件违规入住的公职人员,将公租房房源全部面向社会困难群众公开分配、规范运营。
同时,要从严追究2016年启动该项目前后时任镇党委政府、新邵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规划建设等环节经办人员的党纪政务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雀塘镇群众同时还向《陈勇评论》反映,在举报曾某意、曾某群兄弟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过程中,涉及群众利益项目的推进遭到了刁难。
棉花塘村与邵阳市区仅一水之隔,却因交通不便导致村民进城难、农副产品外运难。2025年以来,棉花塘村村民多次强烈要求将现有邵阳市区29路公交车线路延伸至棉花塘,并在此设立标准首末站。
苏伟主动承担起了这项惠民工程的牵头工作。他自己出资,奔前跑后,与邵阳市公交公司反复沟通协调。按照公交公司的要求,棉花塘村村委会于2026年4月8日出具承诺书,承诺提供约一百平方米的永久性首末站停车用地,2024年4月21日,邵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邵阳市交通局批复同意将29路公交车末站延伸至棉花塘村。
但是,村民随即发现该停靠点在第三次土地调查(2019年至2021年)中被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不能使用。村民对此提出了质疑: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2009年至2019年十年间,该地块的使用情况未发生任何改变,卫星航拍显示为荒地,周边已有8栋居民楼建成,屋前都用于种植果树及绿化树,根本谈不上是永久性农田。这处交汇地块面积仅一亩左右,既无水源灌溉,也未用于耕种,为何会被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苏伟多次向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该问题,要求恢复该地块在第三次土地调查之前的土地性质,以便用于公交站停靠。然而,答复函并未按照村民诉求进行回复。
2026年3月,为了巩固公交车站周围的地基,苏伟在为村里14组的水塘铺设混凝土时,遭到了曾某群的恶意阻工。据苏伟反映,施工前他已通过组里和村委会会议讨论,全体组员均无异议。然而施工当天,曾某群非本组人员,与该塘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却以人工阻拦泵车施工,继而驾驶私家车恶意堵住泵车,导致施工完全中断,损失数千元。
苏伟当即报警。雀塘镇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明确要求曾某群移车,但其拒不配合。然而,民警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移开车辆,也未对曾某群作任何处理,任由其违法阻工数小时,导致一车商品混凝土完全报废。
苏伟反映,之所以遭到曾某群的恶意阻工,根源在于苏伟对前村支书曾某意的持续举报。曾某意与曾某群是兄弟关系,在2016年至2018年的山塘维修工程中,曾某意将工程违规发包给其兄曾某群,涉嫌通过虚构合同、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巨额资金。
与此同时,有证据证明,曾某意还在县水利局招揽工程:新邵县水利局通过新邵财政零余账户601560183562等多个账户转入到曾某意兄长曾某群个人账户上几百万元。有虚报工程量,将工程化整为零,还有水利局租小车的付款等涉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经群众举报,该局原负责人已接受新邵县纪委调查。
苏伟对曾某群的恶意阻工行为报警后,雀塘镇派出所始终未依法对曾某群作出处理。新邵县公安局在2026年4月23日对苏伟提出的异议作出的新公信回复字〔2026〕017号《回复函》中却认定曾某群:“不存在故意损坏财物、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雀塘镇派出所处置警情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的行为。”
苏伟对此表示强烈不服:“阻工时派出所民警到场却没有任何执法,任由违法行为持续数小时,这难道不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苏伟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请示,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包庇纵容的责任。
“我不是为了自己。”苏伟反复强调:“29路公交车如果能够通到我们村,老年人就可以免费坐公交进城,不用再冒着危险骑摩托车;年轻人可以把自家的农副产品带到城里卖,不用再发愁销路。这是全村人都盼望的实事。”
《陈勇评论》认为,新邵县雀塘镇棉花塘村的系列事件,并非孤立的个案,而是基层治理中权力失范、民生梗阻、监督失效三重病灶交织的集中爆发。
从曾某意案迟迟得不到处理,程序违法,从“公租房变政府办公楼”的项目造假,再到惠民公交站“脱轨”,每一幕都在消耗群众对法治与公平的信任。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三者本应形成良性互动。棉花塘村的问题提醒我们:当一个村庄的反腐举报迟迟得不到彻底查处,当公租房变成干部的福利房,惠民的公交车又如何能够顺利开进村子?
基层治理的核心在于守护民生、坚守公平、弘扬正气,唯有彻查系列事件的全貌,厘清各项疑点,严肃整治不良风气,正视群众诉求,才能破除发展阻碍,重塑基层公信,真正守护好民众的切身利益。
《陈勇评论》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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