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阵子,有部叫《监狱来的妈妈》的电影彻底爆了,但爆得特别难看——不是靠口碑出圈,全是骂声和抵制。本来这片子定好5月30号上映,之前还靠着“真人演自己的故事”“家暴受害者逆袭救赎”的卖点,吸了不少眼球,就连女主角都拿了国际影后。谁能料到,一场舆论大反转,直接把这片子打回原形,好几位明星也跟着被牵连,栽了跟头。

要说这片子最招人恨、最让人没法接受的地方,就是瞎改司法实情,把一个杀人犯,硬生生包装成了被家暴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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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吹得天花乱坠,说主演赵箫泓(本名赵晓红),是因为常年被家暴,走投无路才不小心杀了丈夫,在监狱里待了十年,最后实现了自我救赎。听着是不是特揪心、特能让人同情?

可实情压根不是这么回事,纯属瞎编乱造。

陕西省高院2010年的刑事裁定书早就写得清清楚楚,没半点含糊。2009年的时候,赵晓红和她丈夫,就因为“支床”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起了冲突,赵晓红直接抄起一把刀,扎在了她丈夫的胸口,导致对方主动脉破裂,当场没了性命。法院最后判她犯了故意伤害罪,蹲15年大牢,而且整个案子查下来,半点儿证据都没有,能证明她被家暴过。

更关键的是,判决书里还有好几个证人的证词,都说这夫妻俩平时关系还行,就是偶尔会因为琐事拌两句嘴,压根不存在长期被家暴的情况。

法医的鉴定报告也能作证,那一刀精准扎在要害上,根本不是电影里说的“失手”,反倒像是早有预谋,故意下的手。

当年赵晓红上诉的时候,也扯过“自己是反抗家暴”的理由,可因为拿不出任何证据,直接被法院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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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片方为了博眼球、赚大家的眼泪,硬是把一起因为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改成了“家暴受害者走投无路反击”的悲情戏码。不光把死去的丈夫塑造成了家暴渣男,还瞎编了“新婚夜就被打、被家暴打得骨折”这些没影子的情节,硬生生把一个杀人犯,包装成了受尽委屈的苦命妈妈。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这部电影的主演,就是赵晓红本人。她改了个艺名叫赵箫泓,2020年6月刑满释放,但按法律规定,她的剥夺政治权利,要到2023年6月才结束。可这部电影2019年就开机拍了,也就是说,她还在服刑、还处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就已经参与了商业电影的拍摄,这本身就不合规矩。

《刑法》里说得明明白白,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不能从事影视音像相关的制作。而且导演秦晓宇当初申请拍摄的时候,是以“纪录片”的名义,向监狱管理局提交的申请,结果实际拍出来的,却是一部商业剧情片,这明显就是耍小聪明规避审查,涉嫌骗批。

更让人膈应到不行的是,片方居然还要求死者的妈妈和儿子,亲自出镜演自己,拍所谓的“和解”片段,比如让儿子对着赵晓红质问“你为啥要杀我爸爸”。这不是明着往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往人家心上捅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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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友们都在痛骂这部片子,说它是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就连国外的影评人,都引用相关法律,吐槽这部片子开了个坏头——让杀人犯演自己的罪行,居然还能拿奖,简直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