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湖南省社保一体化系统自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20时起暂停服务,进行信息系统升级,自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8时恢复运行。现将长沙市范围内相关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暂停的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线上线下所有渠道参保登记、人员异动、转移接续、权益记录、服刑(死亡)信息维护、退休资格确认(档案预审)、退休资格确认、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计发、费用结算、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业务经办服务。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长沙人社”app、“长沙人社一码通”微信小程序、“长沙人社”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支付宝生活号等渠道与之相关的功能也将受影响,暂时无法办理相应业务。
二、业务恢复办理
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8时起恢复线上线下所有渠道业务经办服务。
三、温馨提示
(一)关于向税务部门缴费
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和个人仍可向税务部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停机前未正常参保的单位和人员除外)。
(二)关于在途业务办理
已完成扫码或录入的人员异动,请于5月26日(星期二)前完成申报。
(三)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申领
1.单位、人员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申请。停机期间,参保单位有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的,或建设项目参保的,可向公布的长沙市收件邮箱(邮件标题按“业务事项+业务办理地+单位名称”命名,见附件1)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内容按以往申请要素填报,含人员明细,包括excel电子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见附件2)。人员增加的参保时间以最早向邮箱或现场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人员停保的时间默认为停机当月月底。
2.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可向公布的长沙市收件邮箱提交工伤事故备案申请(邮件标题按“工伤事故备案申请+公司名称+受伤人姓名”命名),并在附件同步上传工伤事故报告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见附件3),待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通过正常流程处理。如属情况特殊、事情紧急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通过线下提交申请,停机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及业务办理时限。
3.工伤职工协议机构就诊。停机前协议机构已收治的,停机期间在院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或康复费用由协议机构记账登记并垫付,待业务恢复办理后按规定联网结算。停机期间,确需门诊或入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协议机构应核查其工伤相关伤情和参保等信息,确认可通过联网结算的费用,由协议机构记账登记并垫付,待业务恢复办理后按规定联网结算;协议机构不能确认可联网结算的,工伤职工可先行垫付医疗或康复费用,并留存支付票据,待业务恢复办理后,到就诊的协议机构按规定办理医疗或康复费用退费。
4.关于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停机期间,各渠道待遇资格认证同步暂停,无法正常办理。为确保养老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正常发放,6月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到期人员不作暂停处理,顺延至7月份,仍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的,按规定做待遇暂停处理。
5.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停机期间,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可接受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线下预申请,系统恢复后再予审核。
6.关于提交凭证。单位、人员、建设项目等通过邮箱或现场提交申请的,请妥善保存提交凭证。停机期间,收件邮箱不受理与申请无关的邮件;业务恢复办理后,收件邮箱不再作为收件渠道。
(四)关于基金支付
停机前,长沙市各级人社部门确保5月份各项待遇足额发放到位。其中,长沙市本级5月养老保险待遇提前至5月20日前(含20日)发放;6月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恢复至25日前(含25日)。信息系统升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来源:长沙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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