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深圳陈女士在百佳华(松岗店)

购买双汇鸡肉肠

14天后食用时发现肉中有小虫。

她依据《食品安全法》向超市提出索赔,

并向市监局反映,但未获满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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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厂家在舆情发酵后主动赔付1000元,

但陈女士认为责任未彻底厘清,

超市方以厂家赔付为由推卸责任,

处理态度消极,故退还赔款,

继续向超市维权。

超市方面回应称,

虫害可能因商品上架或购物过程中

包装被尖锐物刺破所致;

同时承认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欠妥,

已多次联系消费者并试图以赠礼方式致歉,

寻求协商解决。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