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近日,在吕梁市文水县召开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白酒执法打假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打击白酒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产业健康发展是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制售假酒、掺假掺杂、假冒侵权、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打源头、端窝子、断链条”要求,对各类违法线索循线深挖、实施链条式打击,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彻底,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为了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省通过加快推进白酒生产企业“互联网+AI”系统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严格执法与监管指导紧密结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白酒行业规范发展,推动行业自律。
此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范围如下:
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未经许可制售酒类产品,在黑作坊黑窝点生产假冒白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老酒”造假等违法犯罪线索。
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犯罪线索。
白酒、葡萄酒、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违法犯罪线索。
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厂名厂址等违法犯罪线索。
配制酒等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使用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宣传等违法犯罪线索。
网络销售酒类产品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直播带货违法违规营销,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审核管理责任等违法犯罪线索。
散装酒未按规定真实标注信息、违规贮存销售,餐饮服务提供者违规采购、使用假冒伪劣酒类,醇基燃料与散装酒混存混放等违法犯罪线索。
为酒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生产、仓储、运输、邮寄、包材印制等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其他涉及酒类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网络经营、包装标识等全链条违法犯罪线索。
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举报:一是拨打0351-12315热线;二是前往太原市长风街108号的省市场监管局政务值班室现场举报;三是将相关线索以信函形式寄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我省部署白酒执法打假专项行动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九类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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