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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3个月)的长期处方。这对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少跑腿、少排队、省时省力。
那么,哪些患者能享受这一政策?
主要是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病情控制良好、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抗微生物药物等,不在长期处方范围内。首次开长期处方,原则上需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
但政策落地后,有患者反映:医生怎么还是只给开1个月,甚至半个月?
原因其实很现实:3个月的长期处方,并不是“一刀切”人人可开。医生在开具前,必须先对患者进行严格评估——病情是否真的稳定、用药是否规律、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如何。一旦开出3个月的药量,医生就要为这90天的用药安全负责。而慢性病患者的病情可能因天气、情绪、饮食等因素波动,用药过程中也可能出现过敏或肝肾损伤。相比之下,每月复查一次、及时调整用药,是风险最低的做法。
还有一个此前困扰基层医生的“紧箍咒”——“次均费用”考核。一次开出12周的药,单次费用自然会飙升,直接影响医院绩效和医保考核。这次新政策的亮点就在于: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从制度上为医生松了绑。
另外,一些基层医生因能力不足或担心风险,不敢开具长处方。有的医生未严格评估患者病情稳定性,违规开具12周长处方;部分机构“只开药、不查体、不随访”,仅凭既往病历直接续方;还有机构超病种开具长期处方。
在一些偏远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处方数据没有互通,无法实时筛查重复开药等行为。个别患者在多家医院重复开具同类慢性病药物,造成大量囤积;少数人员将药品非法倒卖,导致医保基金流失。
所以说,好政策要真正落地,既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负责任地把控,也需要制度配套消除后顾之忧。慢病管理是一场“持久战”,安全与便利,一个都不能少。
记者:郭春玲 朱凌慧
编辑:冯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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