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护士王芳不顾个人安危,危急关头“顶车救人”,其勇为善举让人动容。事后,王芳所驾车辆的品牌方,决定赠送王芳一辆新车。获赠新车后,王芳当即决定拍卖捐出。王芳的捐赠行为再获褒奖,众人皆赞其淡泊名利延续善意。

说实话,我不太赞同王芳这样做,更不希望这种做法被刻意拔高,再次进行广泛宣扬。我认为王芳应该坦然收下赠予,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也没必要有心理负担,即便收下,自己的壮举依然熠熠生辉。

每每出现类似让人感动的善举之后,我们总能看到相似的场景:施善者得到奖励后,第一反应就是转手捐赠。这几乎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见义勇为者如果收下奖励,反而似乎成了一件需要勇气的事。当然,这些施善者的善意不容置疑,因为她们在做出义举之前,不会掺杂任何的个人私利,他们绝对是出于真心的下意识行为。但也不可否认,有些行善者选择捐赠,或多或少也是担心自己的善举因此而受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有些人的眼中,自带严苛的道德洁癖,在他们的潜意识当中,施善者必须无欲无求,行善必须分文不取。一旦当事人坦然收下物质奖励,难免会被贴上“功利”的标签,遭受无端非议。久而久之,行善者陷入两难,想收下奖励又担心舆论苛责,被外界质疑施善是“有利所图”,所以为了避开非议,只能选择转捐。

那么,到底应不应该捐出呢?关于这个问题,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给出了答案,在《吕氏春秋•察微篇》中,记载两个流传甚广的小故事,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

一个是“子贡赎人”。子贡自费赎回在外为奴的鲁国同胞,依照鲁国律法,他本可领取官府补偿金,可他执意分文不取,一时间收获满堂赞誉。唯独孔子严厉批评他,此番做法看似高尚,实则断了他人行善的后路。富人不愿反复自费赎人,穷人无力承担高额成本,往后鲁国便少有人愿意主动赎回同胞。另一个是“子路拯溺”。子路救下一名溺水之人,对方以一头牛作为答谢,子路坦然收下。孔子见状十分欣慰,直言此后鲁国人必定踊跃救人。

孔子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善意需要正向反馈,合理的物质回报,从来不会玷污善行,反而能点亮普通人行善的底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在很多人在宣传获奖者捐赠时,习惯将这种行为视为爱心的延续,这种所谓的二次升华,看似是在弘扬善举,其实无意中是对施善者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当这种行为被报道的多了,或多或少都会给当事者形成道德上的绑架,哪怕是自己不想捐,也会因为担心被误解最后还是捐了。

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道德标准上要求洁白无瑕,那么最终可能会劝退很多善心。我们必须明白,做好事也是需要成本的,轻则耽误工作,给自己添麻烦,重则可能身遭不测,生命安全面临直接威胁。就像“顶车救人”的护士王芳,她除了要面临被撞飞的危险之外,上班时间也会受到影响,事后可能还需要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等,但她没想那么多,下意识选择先救人要紧。

所以,对这种发自内心,不计个人得失的善举,更应该在精神奖励之外,再给予一些物质上的奖励,既合情又合理。善行和受奖并不悖行,更不会让善行失色,没必要把无私奉献当成施善的标配,要允许她们拿得心安理得,这才是对善意最好的回报。

当然,如果当事人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捐赠,这份爱心值得敬佩。但不应刻意宣扬,更不能把捐赠当成善行的“升华”,避免让好心人在施善之后,还要背负道德上的压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