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是你的权利,但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这是法律底线,也是公序良俗。”

“不让在门前跳广场舞,奶茶店主被大妈打成脑震荡”——此前登上热搜的事件,近日有了最新结果:打人者赔偿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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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离门前广场舞,大妈直接动手

现代快报报道,事发地位于江苏淮安市盱眙县某小区。广场舞爱好者蔡某(化姓)把音响直接摆在奶茶店附近,音量开得很大,严重干扰了奶茶店的正常经营。

店主胡某与蔡某沟通未果,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蔡某情绪失控,不仅对胡某进行辱骂,更动手扇击其脸部。

事发后胡某报了警,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伤、眼部及面部擦伤等。警方随后对蔡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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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打人者赔偿5900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日后还要“低头不见抬头见”,法官优先组织了调解。

法官对蔡某明确释法:“跳广场舞是你的权利,但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辱骂、打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还要承担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对胡某,法官也表示理解:“你因噪音干扰正常经营而主动沟通,是正当的维权行为。”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某自愿向胡某赔偿5900元,款项按双方约定分期履行;案件受理费由蔡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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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跳广场舞也要守底线

承办法官借这个案子提醒大家,跳广场舞虽是合法权利,但开展时必须控制音量、选择合适时段和场地,避免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遇到矛盾纠纷时,务必保持冷静克制。无论是打人者还是维权者,一旦采取过激行为,都可能从“有理方”变成“违法者”,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以和为贵”四个字,从来不是让守法者忍气吞声,而是在提醒每一个人:你的权利止于别人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