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官网更新了最新的 “ 典型案例”,排在第一的,就是 一则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的典型案例,直指某房地产公司原首席副总裁刘某某和某房地产公司原上海分公司副总裁兼项目拓展中心总经理邹某某。
据悉,2023年8月,就有消息称,万达集团首席副总裁刘海波被上海浦东警方从北京万达集团总部带走调查,当时被一同带走的,还有曾任万达东区副总裁的邹海荣。
在当时就有声音称,这与万达内部的反腐有关,涉案项目巨多,涉及金额巨大。
据案例披露,2012年至2022年,刘某某分管某房地产公司项目拓展中心业务,其利用项目拓展洽谈、内部审核报批、合同签约等职务便利,个人或伙同邹某某等下属员工,收受多家房地产项目合作方给予的贿赂款。其中刘某某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个人非法所得1亿余元;邹某某收受贿赂共计1.177亿元,个人非法所得3770万元。
2024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刘某某、邹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同年4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邹某某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2025年2月、6月,浦东检察院分别补充起诉刘某某漏罪事实。
据案例中的“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披露,针对新到案的行贿人和新发现的受贿事实,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先后两次补充起诉,受贿金额从报案时的2000余万元到最终起诉认定的1.6亿余元,受贿领域从报案初期的某商业广场项目拓展到住宅销售项目、供配电工程项目等其他领域,指控意见获法院全部采纳。
2025年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被告人邹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决已生效。
据披露,整个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刘某某、邹某某案涉及19个商业广场项目、1个地产项目及179个供配电工程项目,牵连出项目拓展中心不同层级受贿人员、涉案项目行贿人及行贿企业。
而浦东检察院另起诉某地产公司内部腐败系列案关联受贿人员8人,行贿人员15人,行贿企业11家,相关案件已陆续判决或在法院审理阶段。
内容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信息
主编:张艳
责编:Nan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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