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2月25日收到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白芷”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No:F260143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2026年1月22日,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3号都市岸泊1楼的荆门市东宝区金马购物广场分店销售的白芷(购进日期:2025年11月9日)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6420802491931179。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2月27日,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荆门市东宝区金马购物广场分店,并对当事人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9日从湖南高桥大市场宏德商行购进白芷10斤,购进价格17元/斤,销售价格29.8元/斤,违法所得128元。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白芷已全部销售完。当事人已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2.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了召回公告,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守法经营。
四、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荆门市东宝区金马购物广场分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芷及采购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意见,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8元;3、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128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