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纸终审判决,为持续十年的“真假北汽”之争画上了句号。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汽集团”)大获全胜,法院判令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下称“制造厂”)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北汽”字样的企业简称,并赔偿30万元。
事实上,两家公司属于“同源”。却因历史改制、产权交割的不彻底,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年的商业恩怨。
北汽集团与制造厂的纠葛,需要追溯到1951年成立的北京汽车制造厂。但注意,这可不是后来的北京汽车制造厂,它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二家大型汽车企业,制造了中国第一台自主研发的212越野车。让“北汽”在国民心中成为北京国有汽车工业的代表性符号。
随着体制改革,1973年“北汽集团”的前身,北京市汽车工业公司(下称“北汽工业”)成立,北汽工业对制造厂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把控,两者开始变为上下级关系。
北汽工业经过一系列的改制组建,2000年正式成立了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国企改制,组建成立了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其中民营企业北京汽车装配厂控股66.7%。
2010年,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现在的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仍拥有北京汽车制造厂部分股权。当时,制造厂与“北汽”还有关联。
直到2015年,经过几次股权变更,北京汽车装配厂对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实现100%控股。这也意味着制造厂正式成为纯粹的民营企业,彻底与北汽集团没有关联。
分家后,北汽集团凭着国企资源越做越大,而制造厂则在民企老板手里几经易主,艰难求生。为了活下去,制造厂打起了“情怀牌”。
2021年起,制造厂在新车型和宣传中使用“北京”、“北京汽车”、“212”等标识,强调自己是北京汽车工业的传承。北汽集团不干了,认为对方是在蹭自己的百年招牌和国企信誉。北汽集团更是直接下发律师函警告,还在商标局的“北汽212”注册上提出异议。
2025年国庆期间,一条北汽制造212越野车在爬坡中发生翻车且A柱变形的视频在网络流传。不明真相的网友狂喷“北汽质量太差”。为了防止声誉受损,北汽集团火速发声明“割席”,指翻车的是已经毫无关系的民营企业。
最终北汽集团一审、二审均获得胜诉。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北汽”简称通过与北汽集团的长期绑定,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市场认知,北汽制造脱离国企体系后已无合法基础继续使用“北汽”字样。判决要求北汽制造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北汽”字样的企业简称,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30万元。
据官方信息显示,北汽集团4月整车销量超12.19万辆。其中,自主品牌销量超8.4万辆,同比增长12%,新能源产品销量超3.06万辆,同比增长34%,海外市场销量超2.5万辆,同比增长16%。
丢了“北汽”的金字招牌,制造厂现在更多简称为“北汽制造”、“BAW”,深耕越野、MPV等细分市场。基于乘联会及第三方平台统计,制造厂2026年第一季度销量合计为6993辆。旗下目前主打车型有硬派越野SUV的212 T01,多用途MPV的锐胜系列等。
来源:星河商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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