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涉卖淫类犯罪案件办理思路、证据标准与法律适用,5月18日下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开展同堂培训,围绕组织、介绍、引诱、容留卖淫犯罪在办案实务方面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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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检同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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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检察官李小燕、程灿萍,检察官助理吴政伟围绕组织卖淫罪在实务认定中的重难点、涉卖淫类犯罪的非法获利认定、涉未成年人卖淫犯罪侦查取证指引等专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并援引相关典型案例辅助理解,切实帮助与会人员针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办案难题形成清晰、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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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检警双方办案人员针对侦办此类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侦查取证方面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晰了办案工作要点。

此次同堂培训有效打通检警办案沟通壁垒,实现资源互享,标准互通。下一步,双方将以此同堂培训为契机,持续贯彻落实检警会商机制,聚焦疑难复杂类案问题化解,共同为包河平安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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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审 | 杨雯雯

校 稿 | 蔡海艳

初 审 | 王劲

文 字 | 第三检察部

图 片 | 宋淑昕

编 辑 | 宋淑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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