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暗下来,蜡烛在角落一明一灭。

你站在那儿,缎面衬衫贴着皮肤,黑色裙摆刚好没过脚踝。手里的皮包泛着光泽,金属扣在暗处一闪。爵士乐像某种液体,从四面八方漫过来,把人泡得发软。你也不知道自己在看谁,目光只是习惯性地游移——这种场合,总得假装在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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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就出现了。

不是那种需要旁人衬托的帅。你后来回想,其实说不出具体哪处好看,但整个人就是让你定在原地。脸开始发烫,你低头笑了一下,又忍不住抬眼去追他的身影。心跳得很蠢,像有人在胸腔里踩拍子,还偏偏踩的是爵士那种忽快忽慢的鼓点

他走到你面前,没说话,先托起你的手。吻落在指节上,你甚至能感觉到他唇瓣的温度。羞耻心和欢喜同时涌上来,你只能抿着嘴笑,睫毛垂下去又抬起,像某种默认的暗号。他比你高出一截,你不得不微微仰头,这个角度让你觉得自己在示弱——但你并不讨厌。

他的香水味围过来,浓得像是件斗篷,把你们和整个房间隔开。你明明还站在原地,却觉得已经在向他倾斜。他笑的时候酒窝很深,你眨眼睛,用那双杏仁眼回应他。

爵士乐还在放。你后来想,也许迷住你的从来不是旋律,是这种时刻——蜡烛、暗光、一个陌生人的手,和那种悬而未决的、即将发生什么的预感。

你说了好。或者说,你的眼睛替你说了很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