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北频道
人民网记者 郭婷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湖北省高院供图
5月2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湖北法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审判白皮书(2025)》(以下简称《白皮书》),通过纠正“新官不理旧账”、严查“小过重罚”、提级执行“骨头案”,以法治守护市场预期,让民营企业家“敢闯、敢投、敢预期”。
《白皮书》显示,过去一年,湖北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涉民营经济主体诉讼案件46.7万件,审结46.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9.03%和16.26%。其中,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38.3万件,总标的额高达7178余亿元,同比增长85.01%
数字增长背后,是企业对法治的信任,更是司法对市场的回应。湖北法院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为抓手,推动实现“一企一策”精准司法服务。涉企案件线上评估率达99%,为9226家企业解除失信“紧箍咒”,平均结案时间56天,同比缩短4天。
“小过重罚”被纠正,平等保护成为铁律
在湖北黄石,一家企业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处以顶格罚款,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政机关违反“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予以纠正。这一案例被列入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徐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小过重罚’不仅违背法治原则,更可能压垮一家本分经营的企业。我们坚持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并重,坚决纠正情节轻微、首次违法却高额处罚的乱象,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打气’。”
不让“融资难”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湖北法院也拿出了司法方案。
在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武汉江汉区法院准确认定多家企业打包后的集合性动产可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帮助民营企业盘活零散资产,成功获得融资。同时,法院对金融服务费用进行实质审查,明确金融公司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捆绑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我们要让每一分创新活力都不被融资壁垒所扼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严开元在发布会上说。
坚决防止“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
刑事审判领域,湖北法院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向伟介绍,全省法院已对1752件涉企刑事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对232名在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近三年,共有26名涉案企业经营者被依法宣告无罪。
“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企业家都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创新创造合法积累的财富都应当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向伟说。
执行有温度,1.3亿元跨省债权兑现
执行工作直接关系企业“真金白银”能否落地。
湖北高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王涛介绍,通过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全省法院2025年共执结涉企案件16.89万件,执行到位430.35亿元。其中,9810件案件采用“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典型案例中,湖北高院通过提级执行,成功帮助一家外省民营企业兑现1.3亿余元债权,破解了下级法院多年未能解决的“骨头案”。
“我们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不能让暂时的经营困难把企业逼入绝境。”王涛说。
法治,让民营企业家敢闯、敢投、敢预期
民营经济目前已占湖北全省经济总量的65.7%。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宇表示,全省法院将“依法平等对待”贯穿审判执行全流程,坚决破除隐性壁垒,审结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01件,纠正不当执法案件2486件。
“法治兴则环境优,环境优则发展强。”李志宇说,“我们要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市场有波动、结构在调整,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在所难免。
“这个时候,更需要法治的支撑和托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说,“因为法治能带来信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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