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应该敢做敢当,不能既想借着争议博出位,赚流量,赚影响力,又想在引火上身时全身而退。
关于这部极具争议又有严重瑕疵电影的分析已经足够多,也足够细,在此就不必赘述。既然国家电影局以及部分司法管理部门的发声渠道都有了回应和定调,那我们就拭目以待这件事的后续处理。
不过,除了难辞其咎的电影主创团队应该得到严肃处理,我们也该说道说道该怎样对待这件事中出位的各位“牛鬼蛇神”。
舆情发酵和官方开始表态后,秦晓宇一改在电影宣发时的“勇敢”以及在西班牙电影节上的“洋洋得意”,选择缩壳“避祸”。目前,其抖音平台已将自己的用户名从“秦晓宇演义”改为字母加数字的“qxy1202”。我们似乎可以看到这位敢言的大导演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像一只乌龟一样把头缩了进去。但是,我们是不是同样可以认为,当风头过去,这位“大导演”会不会再次伸出他高傲的头,攀咬中国司法。毕竟,人家还有一部准备在2030年上映的影片等着我们呢。
毕竟,这种鬼故事又不是一天发生,某大学法律教授不还说“女性在争取权利的时候,就算是违法犯罪又如何?”算是逻辑闭环了。有这样的观点和法律行业从业者张目,就必然会有这样的影视作品堂而皇之地粉墨登场。
是那些参与炒作的名人、名记们。在电影宣发之初,我们看到了这些人在公共舆论平台上有多张狂。姚晨、汪涵都已经是“惯犯”。姚晨自不必说,从2014年的昆明暴恐案,到2020年的疫情造谣,再到这次事件。姚晨完美呈现了一个社会公众人物,微博大V肆意妄为地敢做,若无其事地不敢当。
汪涵的问题同样严重。2020年,汪涵曾代言的某网贷平台暴雷,他解决问题的方式正是切割了事。这次,汪涵还是采取了同样的策略。他自称“疏忽之下”挂名出品人,但问题是,汪涵和秦晓宇的电影合作不止一次,之前的电影甚至还有“总策划”的身份,他的解释显然是不足以自证的。
所以,问题就在于:汪涵与秦晓宇多次合作下,是如何能做到在如此稳固的关系之下,还能“疏忽之下”的?
而且,姚晨和汪涵的共性问题都在于,在为电影宣传鼓噪时都通过自己的个人账号发布,立场更鲜明,粉丝广泛,影响范围更大。而当快要引火上身时,又选择用更官方、更公关的方式进行回应。很像是娱乐圈的“大字营销、小字免责”。
知名学者储殷这两天有一个观点是有道理的。既然提到家暴,请别忘了,持刀杀害自己的另一半也算是家暴的形式。如果赵晓红没有证据证明张勃是家暴的实施者,那么从当下的证据和事实来看,她不仅是杀人犯,还是其口中所抵制的家暴的具体行为人。这种逻辑,就很日本人。
前主持人李蕾在和赵晓红的对话中,嬉皮笑脸地谈及杀人犯的身份。更可恶的是赵晓红仍有脸说自己要找一个“比较开阔”的人。这副嘴脸可以说是将“罔顾人伦”具象化了。再开阔的人,他/她的胸膛也挡不住一把直插心脏的刀。同时,希望李蕾也能言行如一,敢于和一个拿刀从物理层面消灭家人的人过日子。既然李蕾用某App的身份给赵晓红宣传,那么建议某App的老板也能及时止损。
这件事不应该就这么算了,有些网友的建议虽然是情绪使然,但仍有道理。我们是不是应该彻查赵晓红两次减刑的合规性,如果其中存在瑕疵,是否应该让这个至今不思悔改的罪犯补齐落下的刑期和改造。另外,这些公众人物和前媒体人,不应让他们在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后全身而退,是否能够依法依规对这些人做出行业性质的禁令以及对应的惩罚,这是未来需要被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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