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

看见某个人,心脏突然漏跳一拍。然后你开始等,等一个眼神,等一次"偶遇",等手机亮起的那个名字。一句话、一个笑、一条意料之外的消息,就能让你浑身发热,愿意把整个世界翻过来,只为换对方一个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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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外面在打仗也好,经济崩盘也罢,邻居的房子着火了,都进不了你的宇宙

你活在自己造的梦境里,靠荷尔蒙、想象、希望和一团情绪乱麻供电。每一秒都被放大,每一刻都值得记住。这大概是人类能拥有的、最像"活着"的体验之一。

恐惧是后来的事。清醒是后来的事。现实,更是后来的事。

但首先来的是这个。

我们的大脑好像天生就渴望这种体验,却死活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框住它。说"吸引"太轻了,说"迷恋"又显得不屑,说"爱"——好像还太早。一个词怎么可能装得下一种催生了几个世纪的诗、音乐、画、故事和战争的 emotion?

所以才有了莎士比亚。所以每一代人都还在写诗。每首十四行诗都只摸到这感觉的一个碎片,每位作家落笔之后都发现,还有东西没说完。

然后搜索继续。

先别急着给它贴标签。我说的不只是爱情。

是那种让人忘记自己的力。士兵跨出国境线为所爱之人战斗的勇,泳者横渡海峡、攀登者赴死登顶、运动员打破世界纪录时颈间挂上金牌的颤。母亲看孩子迈出第一步、说出第一个字时,喉咙里涌上的那团热。

这些例子看起来毫不相干。但仔细看,有根线串着它们——

一种痴迷。一种把自己完全交出去、交给某个比自己更大的东西。有那么一瞬间,"我"和"我的目标"之间的边界消失了。只剩体验,只剩感受,只剩追逐本身。

很多哲学传统都在讲与神合一。圣徒、神秘主义者、灵修者,几百年来都在描述那种完全消融的状态——自我解体,只剩一体。

也许他们说的,和这个,没那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