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网络爽文都爱写这么个桥段,穷小子走了狗屎运,意外和贵族千金有了肌肤之亲。千金碍于古代的贞洁观念,只能委身下嫁,穷小子直接一步登天,抱得美人还捞得万贯家财。不少人看完真就信了,觉得古代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今天咱们就拿真实历史掰扯掰扯,这事到底能不能成。
真有胆子动这个歪心思的穷小子,第一个坎就过不去。那就是古代对这种事的律法处罚,严苛到你不敢想。
从先秦时候开始,古人就把男女不按礼法交往算成重罪,触犯规矩的人直接处以宫刑。睡虎地秦墓竹简里就有记载,男奴强奸女主人,要按照殴打主人的罪名论处。汉代更是直接规定,强奸犯要处以腐刑,哪怕是贵族犯了强奸罪,也照样会被剥夺爵位,一点情面都不讲。
到了唐朝,律法规定得更细,和奸要判一年半徒刑,强奸罪直接加一等,要是伤到女方,直接流放两千里,受害者身份越高,罪名越重。宋朝更狠,《宋刑统》直接规定,强奸有夫之妇的男子直接处死,这是古代律法第一次给普通强奸罪定死刑。
等到了明清,处罚就更严了,和奸只打一顿板子,强奸罪不管对方有没有丈夫,一律判处绞刑。别说你动的是贵族千金,就算你碰了普通的良家女子,被抓住就是个死,哪还有机会当上门女婿。
就算你运气好,贵族千金心善,心软帮你瞒下来,没报官,你也躲不过第二关。那就是整个社会都容不下这种事。
宋明之后程朱理学慢慢成了主流,整个社会对女子贞洁的要求,已经到了偏执的地步。从皇帝到士大夫都在推这个观念,官府会给守节的寡妇立贞节牌坊,全社会都会唾骂失贞的女子。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女子,从小就被灌输贞洁比命重的观念,一旦真出了这种事,大多会选择自杀明志,保住自己和家族的名声。明代地方志里就记载,当时为了守贞自杀的女子非常常见,意外失贞的更是不在少数。人都没了,你还怎么高攀人家?
退一万步说,你躲得了律法,女子也愿意活下去,你还有最难的一关要过,就是人家贵族家族那一关。
古代贵族的婚姻,从来都是政治筹码,要的就是门当户对,靠联姻巩固自己的权势,怎么可能把金枝玉叶的女儿嫁给你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真要是你敢玩这一手,人家贵族家里有的是家丁打手,直接把你乱棍打死都不奇怪。人家和官府向来有关系,打死你一个无名小卒,根本不会有任何麻烦。就像老版梁山伯与祝英台里,梁山伯都和祝英台情投意合,不还是被祝家家丁当场打个半死,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说我把生米煮成熟饭,人家贵族为了脸面,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真要是这么想,那你可太天真了,古人早就把这种结果摆出来了。
蒲松龄《聊斋志异》里有个《孙生》的故事,孙生娶了世家女辛氏,辛氏本来就看不上他,就算孙生用手段成了夫妻,辛氏转头就拿簪子自杀,救回来之后,四五年都不和孙生说一句话,两个人跟仇人没两样。
《太平广记》里也有个故事,韦皋本来就是个普通幕僚,机缘巧合娶了豪门张家的女儿。结果张家人从上到下都看不起他,岳父对他冷暴力,家里的奴仆都敢当众羞辱他。最后还是妻子都看不下去,催着他赶紧离家闯事业,他才后来有了出息。
真的门不当户不对,就算你真的挤进了人家的门,一辈子也只能低着头做人,根本不可能像爽文里那样人财兼得,走上人生巅峰。
其实古代真的有穷小子娶到豪门千金的例子,可人家从来不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靠的都是自己的真本事。
司马相如当初和卓文君私奔,卓王孙一开始和他断绝关系,不认这个女婿。可司马相如本身文采过人,后来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成了朝廷重臣,卓王孙立马改变了态度,认可了这个女婿,两个人的故事也成了流传千年的爱情佳话。
后梁的开国皇帝朱温,年轻的时候就是个穷无赖,看上了豪门出身的张小姐,当时所有人都嘲讽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后来天下大乱,朱温靠着自己打拼一步步崛起,成了割据一方的枭雄,最后堂堂正正娶了张小姐,还封她做了皇后。
说白了,与其动这种歪心思,不如好好打磨自己的本事,真有能力,自然能出人头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从来都只存在于爽文里。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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