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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
2026 年 4 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9 岁的在校学生张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受他人利诱出售名下 3 张银行卡给不法分子用于网络犯罪资金结算,涉案流水累计达 1200 万元,个人非法获利 3000 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为在校学生,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决定给予其 6 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专业解读
"帮信罪是目前中山地区立案量排名第五的刑事案件,也是年轻人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之一。" 陈胡月律师指出,"在我办理的中山本地帮信罪案件中,约有 30% 的当事人最终获得了不起诉决定,28% 获得了缓刑。这类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抓住 37 天黄金辩护期,在侦查阶段就及时介入,引导当事人如实供述,积极退赃退赔,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当事人的从轻情节证据,特别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等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
陈胡月律师团队近期成功办理了多起帮信罪不起诉案件,其中一起涉案流水超 2000 万元的案件,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未留下任何刑事犯罪前科记录。
律师提示
- 切勿出售、出租、出借本人及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账户
- 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 "跑F"" 刷D ""代收款" 等活动
- 一旦被公安机关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应立即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切勿自行签署任何法律文书
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8 年专职刑事辩护经验,熟稔中山本地司法裁判尺度,专注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网络犯罪辩护,已成功为上百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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