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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晓晨)4月17日早上,徐汇区发生一起典型的“开门杀”交通事故。市民高某某驾驶小型客车送女儿上学,途经事发路段时未紧靠路边停靠,而是在一排已靠边停放的车辆左侧临时停车,形成危险的“双排停车”。随后,高某某年仅10岁的女儿从车辆左侧开门下车,恰遇阿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 8 岁侄女排某途经此处,电动自行车被突然开启的车门直接撞倒,车上两人均摔倒在地、头部磕碰受伤。所幸送医救治后,电动自行车上二人伤情并无大碍。

事故承办民警曹频介绍,此次事故系典型的“开门杀” 案例。当事一方的驾驶员未按规定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后排乘客未观察路况且从左侧下车,构成事故主要原因。同时,电动自行车一方没有为乘坐的未成年人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其头部受伤的后果,属于事故次要诱因。“在这起事故中,一个是爸爸送女儿,未叮嘱孩子观察后方并从右侧下车;一个是叔叔送侄女,未让侄女佩戴好安全头盔。两个女孩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相关责任应由随行成年人承担。”曹频说道。

经认定,机动车驾驶员高某某未按规定靠边停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阿某某未让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出行务必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在允许停车路段紧靠道路右侧停放,下车前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后方来车与行人,提醒乘客尤其是未成年人确认安全后再开门,尽量从车辆右侧下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未满 12 周岁未成年人时,必须为孩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用细节守护出行安全。

原标题:《违规停车 + 未戴头盔,致一孩童“开门杀”误伤另一孩童

栏目主编:王蔚

本文作者:文汇报 赵立荣 王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