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司法局天桥岭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与辖区和谐稳定。
日前,胡某雇佣吕某进行劳务作业,期间,吕某找到李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然而作业期间,李某意外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经济损失。事后,李某就赔偿事宜与吕某、胡某多次协商未果,各方在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无奈之下,李某来到天桥岭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调解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介入核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厘清各方责任关系。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晰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同时,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原则,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围绕责任分担、赔偿标准、赔付方式等焦点问题开展多轮细致沟通,全力平衡各方合法权益。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吕某一次性赔付李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元,胡某一次性赔付李某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李某确认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自愿放弃其他相关诉求,不再就该起事故主张任何权利。三方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完毕。
此次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灵活、不伤和气的优势,既依法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以法治力量护航基层和谐稳定。
来源:汪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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