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事关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涨多少,怎么涨,除了与每年的全国整体调整比例有关外,还要看资源分配的原则。
何为分配原则?典型如中央重磅文件和人社部领导多次提到的一条:调整要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缴费水平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别巨大,有的一个月能拿8000元、9000元甚至1万元以上,有的连2000元都不到,现在中央定调要把资源多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这意味着后者将获得更多的养老金涨幅。
与此同时,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类,拥有保险的基本属性,每年全国的养老金调整通知都会强调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意思是工作时积极缴费、累计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获得该有的收获。而缴费水平高往往意味着每月的基本养老金多,他们理应在每年的调整中涨得更多。
问题来了,调整资源是有限的,如何既确保中低收入人群获得倾斜,又落实激励多缴、长缴养老保险的要求呢,或者说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
在我看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两部分的调整额占比,同时减少一部分调整额占比。
关心养老金调整的朋友应该知道,实际计算调整额的时候不是把原来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乘上全国调整比例,而是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方案分成定额增加额、挂钩累计缴费年限增加额、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高龄倾斜增加额等,将各部分增加额加总到一起才是每月能上涨的养老金。
以上海去年的养老金调整细则为例,规定:每人每月定额增加50元,一年累计缴费年限加0.5元,在原本每月养老金基础上增长0.53%,年龄超过70岁可额外获得25元至45元的高龄倾斜增加额。
哪两部分增加额的占比可能提高呢?我觉的是定额增加额和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定额增加额是对中低收入人群最“友善”的调整部分,因为不拉差距,甭管月入1万元还是2000元的,同一地区的退休人员获得的增加额一模一样,最能体现调整资源倾向中低收入人群。
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则完全同原来拿多少钱成正比例关系,拿得多加的多、拿得少加的少,对于高缴费水平的退休人员而言,是能让他们感受到多缴费能有收获的。
提高这两部分增加额的占比能平衡上面说到的两大原则。而权重下降的部分大概率是挂钩累计缴费年限增加额,实际上最近几年各地的调整方案已在这么做了,大家可以将所在地区近几年的方案拿出来对比下,可以发现工龄单价的下降速度和幅度是是最大的。
至于高龄倾斜增加额部分,由于只有部分退休人员(通常是年龄超过70岁)才能获得,是对高龄老人的额外照顾,所占权重应该不增不减,维持往年的情况。
总的来说,养老金调整的核心逻辑正在从“鼓励多缴长缴”逐步转向“兼顾公平与激励”。对普通退休人员而言,与其纠结缴费年限,不如关注整体政策走向,毕竟让每一分养老金都涨得更实在,才是调整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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