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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

陈先生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 5 套回迁安置房。这下家里炸开了锅 —— 妻子王女士和陈老先生、陈老太太(陈先生的父母)为了这 5 套房子闹上了法庭。

王女士认为,这 5 套房子是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大部分归她所有。

但陈老先生和陈老太太拿出了一份家庭协议,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这 5 套房子儿子只有居住权,所有权归老两口所有。原来当年拆迁时,老两口就和儿子约定好了,房子都是老人的,儿子只是住着。

王女士却不认可这份协议,说上面的签名不是丈夫本人签的,是别人代签的,应该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

1. 5 套回迁房确实是老宅院拆迁所得

2. 家庭协议虽然有代签情况,但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认定是家庭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协议明确约定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最终法院判决:按照家庭协议执行,5 套房屋的所有权归陈老先生、陈老太太所有。

【律师提醒】

拆迁安置房继承一定要注意:

1. 拆迁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家庭分配协议,明确房屋归属

2. 协议一定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确认,避免代签

3. 不要以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一定是谁的,家庭内部约定同样有效

4. 提前做好财产规划,避免亲人之间因为房产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