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日报)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肉制品突出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

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肉制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以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低价肉冒充高价肉生产加工、销售的行为。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肉及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3.未办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没有符合条件的加工场所仍在店内现场生产加工、销售肉制品的行为。

4.流通环节擅自更换产品标签,以低价肉干(猪肉干、鸭肉干、鸡肉干等)冒充牛肉干销售的行为。

5.网络直播间、网络平台等肉制品经营者未公示经营主体信息;在食品销售界面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不一致;销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行为。

6.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7.使用工业松香、工业氢氧化钠、双氧水等非食用物质清洗头蹄下货的行为。

8.其他肉制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底。线索请务必明确违法时间、具体地点、涉事经营主体,如有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可一并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全国12315平台进行线索举报。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业从业人员,若掌握肉源性造假、原料不合格、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进行举报。

对主动举报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重大有效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肉制品领域违法违规线索。

丨来源:青橙融媒记者 祁晓燕

丨编辑:尚延蓉

丨校读:丁 晨

丨统筹:王 芳

丨审核:刘 军 苗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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