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交警严整治,8人酒醉驾被曝光

酒驾案例警示

酒驾醉驾是道路安全重大隐患,出行致命风险,惨痛事故反复警示教训。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漠视交规、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隐患极大、危害深重。永城交警现集中曝光一批近期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戒,警醒全体驾驶人严守法规、摒弃侥幸,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典型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6年5月22日

违法地点:长寿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违法人员:翟*亮

违法车辆:苏UQ8***

血液中乙醇含量:219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6年5月3日

违法地点:芒砀路南段

违法人员:侯*

违法车辆:豫NB2***

血液中乙醇含量:187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6年5月23日

违法地点:中原路与光明东路交叉口南

违法人员:王*隆

违法车辆:苏ARY***

血液中乙醇含量:183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6年5月23日

违法地点:铁北路东段

违法人员:侯*岗

违法车辆:豫NL5***

血液中乙醇含量:179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6年5月24日

违法地点:长寿路与明德路交叉口

违法人员:聂*航

违法车辆:苏UPZ***

血液中乙醇含量:159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六

违法时间:2026年5月6日

违法地点:S202线裴桥镇张店路段

违法人员:姚*

违法车辆:皖FL8***

血液中乙醇含量:158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七

违法时间:2026年5月23日

违法地点:铁北路东段

违法人员:王*雷

违法车辆:豫AJP***

血液中乙醇含量:154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典型案例八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0日

违法地点:高庄镇幸福港湾路段

违法人员:杨*

违法车辆:豫NF32***

血液中乙醇含量:148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永城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违法又危险,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让守法出行成为一种习惯。

夏邑交管大队曝光7名酒驾人员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夏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6年5月份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较多运输企业名单、酒后驾驶人员名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虞城交警曝光5月份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超速驾驶案例

2026年5月17日09时48分,卢某某驾驶一辆豫AFxxxx7小型轿车,行驶至仓颉大道2公里处,因涉嫌超速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卢某某实施驾驶小型汽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七十的违法行为,新城中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向当事人卢某某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

酒后驾驶案例

2026年5月10日23时34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虞城县小学路至化工路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无牌无证机动车,经核查该车驾驶员卢某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测值40毫升/100毫升,标准值20毫升/100毫升。该车驾驶员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已发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酒后驾驶案例

2026年5月8日1时32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虞城县诚信大道至商永公路路口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豫NDxxxx0机动车,经核查该车驾驶员张某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测值52毫升/100毫升,标准值20毫升/100毫升。该车驾驶员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疲劳驾驶案例

2026年05月20日11时44分,驾驶员李某某在317省道80公里实施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非营运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已依法开具处罚措施。

酒后驾驶案例

2026年05月16日23时11分驾驶员杜某某,在208省道45公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已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超载驾驶案例

2026年5月15日10时05分,陈某某驾驶一辆豫NAxxxxT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诚信大道处,因涉嫌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经核查,陈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豫36中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二款。向当事人陈某某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凭证。

酒后驾驶案例

2026年5月8日13时26分,贾某某驾驶一辆粤Bxxxx0小型轿车,行驶至木兰大道与仓颉大道交叉口处,因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贾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贾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豫36中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向当事人贾某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柘城公安交管曝光典型酒醉驾案例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柘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现曝光辖区典型醉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警钟长鸣

引以为戒

文明安全出行!

2026年05月19日3时30分,犯罪嫌疑人史某杰饮酒后驾驶豫NXXQ0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柘城县学苑路与丹阳大道交叉口时与齐某驾驶的津BXX8F8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史某杰受伤拒绝酒精呼气检测,民警在柘城县长江医院提取史某杰静脉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史某杰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48.9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永城交警、夏邑交警、虞城交警、柘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