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柘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现曝光辖区典型醉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文明安全出行!
2026年05月19日3时30分,犯罪嫌疑人史某杰饮酒后驾驶豫NXXQ0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柘城县学苑路与丹阳大道交叉口时与齐某驾驶的津BXX8F8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史某杰受伤拒绝酒精呼气检测,民警在柘城县长江医院提取史某杰静脉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史某杰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48.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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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柘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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