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的谭女士反映,她早前买了一条23.7克的金项链,加上手工费算下来一共是31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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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女士介绍,5月16日下午她到美容院做项目,洗脸时金项链不慎掉入水池,监控显示被另一名顾客捡走。

“她把金项链拿起来之后反复观看,拿了一张面巾纸包进去,然后装到了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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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谭女士委托美容院工作人员联系该女顾客,但对方却声称已经扔了。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士拿了一团白色东西扔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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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女士表示,无法确定对方扔掉的是否是自己的金项链,也不理解对方为何捡起后又丢弃。

当时捡项链的女子称,自己确实捡到了物品,未放回原处确有不妥,但并未占为己有,监控可证明其已扔进垃圾桶“我捡的那个看着都不像是金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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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工作人员表示,次日早上已经将垃圾桶翻看查找,但没有找到谭女士丢失的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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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谭女士已经报警处理,下一步将会走法律程序。

杜国润律师表示,当事人不慎遗落项链后,拾得人负有返还义务,且在归还前需妥善保管。若拾得人谎称丢弃项链、将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嫌构成侵占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若故意丢弃该项链,也需向失主全额赔偿。

来源:大河报、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