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扎实开展正确政绩观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整治急功近利、脱离群众、违规决策、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25 年至 2026 年,织金县相关党政机关、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属地乡镇,在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片面追求项目推进进度,政绩导向出现偏差,履职过程未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准则,征地拆迁相关流程不符合法定要求。
相关农户尚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司法机关也未出具强制执行裁定,相关单位便自行组织开展占地、拆房作业,同时采取中断水电网络等举措。当事人已多次以实名形式,向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相关问题,相关线索处置进度迟缓,存在办理滞后、权责推诿现象,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受到损害。
本次事件反映出相关单位存在重项目成效、轻民生保障,重推进速度、轻法律规范,重短期建设、轻合规治理的问题,履职理念存在明显偏差,具备典型警示作用。为维护法律法规权威,保障民众正当权益,现将相关问题线索上报,恳请监督部门予以重视,启动层级核查工作。
违规强制占用土地,征收程序缺失侵害群众权益
2025 年至 2026 年 2 月期间,当地相关管理主体未完成补偿安置相关流程,也未取得司法强制执行文书,对李某某等三户村民名下合法承包土地与宅基地实施强制占用。
2025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毕府行复﹝2025﹞196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已判定此次土地使用行政行为违法。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土地征收需履行公告公示、补偿兑付等法定流程的硬性要求,同时违反 2023 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损害群众财产权益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滥用职权侵权相关条款,相关分管负责人应当依规依法承担领导责任。
采取停水断电断网方式施压,处置方式逾越法律边界
为加快征地场地清理进度,相关单位对涉事三户居民切断供水、供电与网络通信,扰乱居民正常日常生活秩序,以此方式迫使住户搬离原有住所。
2026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毕政复﹝2025﹞223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禁止以停水停电施压履职的规定,同时触犯 2023 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失职损民纪律条款,也不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要求,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严追责的违规违纪行为。
无合规手续拆除民居,群众财产权益遭到损害
2025 年 10 月 11 日,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无司法执行文书、缺少合法拆除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当地工作人员对涉事村民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强制拆除,致使房屋建筑及相关设施出现严重损毁。
2026 年 2 月 28 日,毕节市人民政府陆续作出多项行政复议裁决:毕政复﹝2025﹞326 号文书,确认拆除李某某户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违法;毕政复﹝2025﹞324 号、325 号文书,分别认定两户村民房屋拆除行为违法;毕政复﹝2025﹞330 号文书,依法撤销针对相关人员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系列拆除行为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例内容,严重侵犯公民私有财产安全,违反 2023 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滥用职权相关纪律准则,行为要件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认定标准。若该行为造成大额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相关责任人需承担对应刑事责任。
纵观全案,多项行政行为均被法定文书判定违法,足以证实涉事地方单位为谋求项目进度,无视法律条文、漠视群众权益,接连突破程序底线、执法底线与权责底线。既违背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也背离为民履职初心,面对群众举报又消极处置、推诿懈怠,错误的政绩观催生一系列违规侵权行为,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损害公职公信力,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理应全面彻查、依规追责,依法保障受害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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