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
一起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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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两天时间,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曹某与夏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清流法院审理判决,夏某应赔偿曹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夏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实地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夏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申请执行人急需赔偿款缓解生活困难的实际需求,执行干警没有就此止步,而是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子女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争取理解与配合;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家属沟通,释明当前执行困境,引导理性面对、合理化解。
经执行干警多次双向协调,双方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被执行人家属于主动一次性代为支付申请执行人14.9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清流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执行质效,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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