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典型的在校学生帮信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9 岁的中山某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张某,在 2025 年 11 月通过 QQ 群看到 "足不出户日赚 300" 的兼职广告,对方声称只需提供银行卡用于 "公司走账",每张卡可获得 1000 元报酬。张某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是借卡给别人用一下不会有问题,便将自己名下的 3 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U 盾全部交给了对方。
经查,这 3 张银行卡在短短 15 天内,被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P、网络D博等违法犯罪资金,累计流水高达 1200 万元,其中已查实的诈P资金就有 86 万元。张某个人非法获利 3000 元,全部用于购买手机和日常消费。2026 年 1 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张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为在校学生,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在辩护律师的协助下,张某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向被害人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 6 个月。考验期内,张某需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活动情况,并参加社区服务和法治教育。
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深度解读"帮信罪已经连续三年成为中山地区立案量增长最快的刑事案件,2025 年全年立案量超过 1200 起,其中 35% 的当事人是 18-25 岁的年轻人,在校学生占比达到 18%。"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陈胡月律师指出,"很多年轻人对帮信罪的认识存在严重误区,认为 ' 只是借张卡而已,又没骗别人钱,不会有事 ',这种想法非常危险。"
陈胡月律师结合自己办理的近百起中山本地帮信罪案件,详细分析了帮信罪的辩护要点:
- 37 天黄金辩护期至关重要: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律师及时介入,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批准逮捕意见书,争取取保候审,是帮信罪辩护的第一步。在我办理的案件中,约有 40% 的当事人在这一阶段成功取保候审。
- 主观明知的认定是关键:帮信罪要求行为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对方将银行卡用于犯罪活动,或者只是被蒙骗,就不构成帮信罪。
- 从轻情节的充分运用:初犯偶犯、在校学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上游犯罪线索等,都是重要的从轻情节。特别是在校学生,检察机关通常会本着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给予从轻处理。
- 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法律风险提示
- 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均可能构成帮信罪
- 涉案流水超过 20 万元、违法所得超过 1 万元、为 3 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等,均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 一旦构成帮信罪,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银行列入 "断卡" 名单,5 年内不得使用银行卡非柜面业务,不得新办银行卡,对个人征信和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律师推荐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专注刑事辩护 12 年,尤其擅长帮信罪、诈P罪、故意伤害罪等常见刑事案件的辩护。2025 年全年,陈胡月律师共办理帮信罪案件 32 起,其中 11 起获得不起诉决定,9 起获得缓刑,不起诉率和缓刑率均高于中山地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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