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尹李丹记者 曹德伟)如今,用无人机打农药的农户越来越多。可无人机飞到一半,撞上空中线缆摔坏了,这笔损失该找谁赔?
老周是句容一家农机合作社的负责人,有五六年的无人机操作经验。2025年9月的一天早上,他在自家水稻田操作无人机喷洒农药。无人机刚起飞没多久,突然撞上了一条横穿农田上空的通信线缆,摔了下来,机身、电池全坏了,农药也洒了一地。
老周上前查看才发现是某通信公司新架了一条线缆。他觉得该公司在其水稻田上方架线没提前跟他打招呼,线缆正好挡在无人机飞行路线上,导致意外发生,理应赔偿他损失。于是老周把该公司诉至句容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无人机、电池、农药等损失共计6.8万余元。
某通信公司辩称,线缆架设合法合规,老周自己是老飞手,飞行前应该自己看好路线、注意避让,撞上了只能怪他自己。
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通信线缆跨越农田时必须提前告知农户或设置警示标识。事发时线缆位置明显可见,不存在遮挡。老周作为有操作证、有多年经验的无人机操作者,在飞行前应当勘察路线,飞行中应当尽到观察、注意义务。其未尽到上述义务,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老周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存在过错,故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无人机作业虽然方便高效,但“空中风险”不容忽视。操作者不能等着别人来提醒,而应主动承担安全责任:飞行前仔细勘察路线,留意电线、线缆、树枝等障碍物;飞行中保持观察,与障碍物保持安全距离。本案中,老周虽然有证、有经验,但恰恰因为疏忽了最基本的观察义务,导致损失发生。主张对方赔偿,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比如线缆架设高度违规、未设警示标识等。缺少证据,诉求就失去了立足之地。安全飞行,责任在人;维权有理,证据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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