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6日,北京警方通报,百万粉丝博主“抱抱盲兔”发布的“盲人女孩盲道被撞”视频系刻意摆拍。视频中,执盲杖女孩被逆行电动车撞倒,肇事男子扬长而去,引发全网同情,甚至有明星发声支持。
经查,刘某与江某某(视频中“盲人女孩”)为吸粉牟利,在朝阳区某路段摆拍全程,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舆论愤怒之余,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场假剧本不仅欺骗了网民,更深深伤害了真正的视障群体——虚构的苦难被营销变现,真实的困境反而更难被看见、被相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一条:保障残疾人平等、便捷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禁止擅自改变、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违者依法处罚。
民法典中的名誉权,不仅保护个体名誉,也辐射保护特定群体的社会形象。视障群体作为弱势群体,其社会信任度和整体形象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江某某作为视障人士参与摆拍,客观上让公众对整个视障群体产生质疑,下次面对真实求助时易产生“摆拍”怀疑,损害了视障群体的正当权益。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不仅规范物理设施,更守护残障人士的尊严与权利。摆拍者利用盲道困境制造虚假叙事,既是对公众的欺骗,也是对残障人士尊严的二次伤害。
此外,检察机关可依据公益诉讼相关实践,探索针对此类损害弱势群体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摆拍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同时,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核责任。虚假视频能快速传播,与平台算法偏重“高互动”、纵容争议内容有关,平台需强化审核,杜绝“流量至上”逻辑助长虚假叙事。
一场摆拍闹剧,透支的是社会信任,伤害的是弱势群体。法律严惩造假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不让少数人的欺骗,反噬真正需要帮助的视障群体。全社会应警惕流量至上的逻辑,守护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善意,不让假剧本堵住真实的求助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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