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是有些驾驶员

偏偏不肯吸取教训

心存侥幸,剑走偏锋

二次、三次无证驾驶

甚至六次酒驾!

最终

面临罚款+拘留双重处罚

五次无证、六次酒驾

2026年5月1日凌晨01时47分许,贵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港北一大队民警在辖区荷城路与金田路交叉路口处开展夜查时,查获梁某某饮酒后驾驶桂R5***2小型轿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进一步核查,梁某某于2020年4月6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吊销后,其仍未吸取教训,不敬畏法律法规,2020年至2025年期间,其又先后4次因实施无证驾驶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并依法予以罚款、拘留。针对梁某某多次重复实施同类交通违法,屡教不改,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现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近日,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第五次无证驾驶和第六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合并处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罚款4850元的行政处罚。

三次无证驾驶

2026年05月13日10时36分许,覃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桂R3***3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江北大道路口路段处被贵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港北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进一步核查,覃某某并非首次违法,其曾先后于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3日两次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在已有两次违法处罚记录的前提下,覃某某仍未吸取教训、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再次实施无证驾驶行为,属于屡教不改、重复违法、主观违法过错明显。最终,覃某某因第三次实施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400元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者不了解交通法规,或者即使了解也可能因为没有受到严格的驾驶资格约束而不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随意停车等,这些违法行为会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交通拥堵,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体验。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无证驾驶者往往不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规则意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还需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费用。

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者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这种心理容易演变为其他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危险驾驶、肇事逃逸等,甚至可能引发出车辆盗抢等刑事犯罪。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勿心存侥、以身试法!

图文:港北一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梁少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