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6年5月25日20时42分,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2026年5月25日22时起,省防指启动苏中、苏北和南京、镇江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防御台风)指挥部决定,自2026年5月25日23时起,启动我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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