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消防救援局获悉,近期,成都多地持续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并曝光多起典型案例,为市民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敲响警钟。

案例一:住户违规飞线充电,被罚100元

  5月21日,金牛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沙河源街道嘉泽路2号一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业主黄某某将自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共用走道处,并且从家中客厅将充电器串联飞线至停车处充电。该行为违反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并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检查人员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违规入户充电,被罚100元

  5月17日,双流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临港路二段9号和贵久居福小区检查时,发现7栋1单元居民夏某某违规使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执法人员当场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在楼梯间,被罚100元

  5月22日,武侯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武侯区紫藤路3号一小区检查时,发现小区一居民在单元楼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人员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场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被罚200元

  5月12日,金牛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蓉北商贸大道检查时,发现一烧烤店员将1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检查人员对该店员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川观新闻记者刘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