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败俱伤!浙江湖州,男子花400万在商场里面投资了一家餐厅,因种种原因选择停业撤场,而商城既不退押金,也不让他把设备带走,男子一气之下将店给砸了,并扬言:把东西砸了都不留给黑心商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悉,范先生是一位品牌加盟商,投资的店铺在25年12月30日开业,到现在接近半年的时间,但因为品牌方发票和消防纠纷问题选择退场

可这时商城却提出了新的问题,就是他退场可以,但所有的设备必须留存,男子想着押金不退就算了,我不要了,东西还不让我带走,于是直接把店给砸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一砸,两边都亏。范先生400万的投入,除了已经亏掉的运营成本,最后连设备都没剩下一件完整的。商场呢?本来至少能落下一套完整的餐饮设备,转手租给下家或者折价卖掉,多少能回点血。现在啥也没了,只剩一地碎玻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就是典型的两败俱伤。范先生亏了钱还搭了情绪,商场丢了设备也丢了吃相

其实这事儿说到底,就是商场的吃相太难看了。押金不退,已经是按照合同办事,范先生认了。但设备是人家的私有财产,商场凭什么扣?你要是觉得范先生欠你钱,可以走法律途径,该起诉起诉,该查封查封。你不能一句话就把人家几百万的设备吞了

但也得说一句,砸店这个行为,除了爽一下,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范先生最后什么都没拿回来,反而把自己从一个有道理的受害者,变成了一个行为过激的砸店者。舆论能理解你一时上头,但真到法院见了,该你赔的还得你赔

如果范先生当时换个思路,比如直接报警说商场非法扣押私人财产,或者找律师发函要求返还设备,甚至起诉商场侵权,结果可能会不一样。至少他不会输得这么彻底

现在好了,商场可能反手告他一个破坏商场设施,到时候还得赔钱

所以这事儿给所有开店做生意的提了个醒:签合同的时候,撤场条款一定要看清楚,设备归属、撤场时限、押金退还条件,一条一条抠明白。别光想着开业怎么赚钱,退路也得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