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查某某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查某某与被害人尹某某系一墙之隔的邻居,却因世代积怨而素不往来。本案起因于天然气管道安装走向纠纷,双方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查某某将尹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多次组织调解,均因双方积怨较深而未能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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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复破裂的邻里关系,承办人依托“1+N”多元主体调解机制,以检察机关为核心,联合公安、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及邻里乡亲等多方力量,围绕“诉旧怨、析事理、化症结”,有序开展调解工作。经过长达4小时的耐心疏导,各方立足情理、法理、事理,释法说理、联合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消除隔阂、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矛盾的妥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不仅有效化解了邻里积怨,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和谐中的主动担当与司法温度。
(图片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陈飞授权提供)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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