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证房,绝不能说拆就拆。老百姓辛辛苦苦建的房子,就因为没证直接当成违建强拆,多年的付出毁于一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国家早就明确,那些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房,绝不是违建。在相关建房审批制度不完善时期建造的房屋,或是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规划,仅仅因流程手续等原因暂时未取得证件的房屋,都可以通过补办证件变合法。
比如符合1户1宅政策,建房面积也在规定范围内,或者经相关部门批准建造但因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办证的房屋,相关部门必须配合补办,不能故意刁难。
征收时更不能拿无证当压低补偿的借口,这类合法无证房在拆迁时理应获得合理补偿。
退1步讲,就算房屋真的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也并不意味着只有被拆除这1条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置1般有3种,分别是责令限期整改、进行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拆除。
如果房屋属于可改的情况,比如占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只要能改正消除对规划的影响,就不需要直接拆除。只有那些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比如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违反建筑间距等技术规范、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建设区域等,且无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才会面临限期拆除。
而且,就算是必须拆除的违建,也必须走严格的法律程序。相关部门必须先进行调查认定,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裁定准予执行后才能实施强拆,绝不能想拆就拆,必须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
现实中,有些无良征收方想用拆违促拆迁的把戏,在未实地了解房屋具体情况时,直接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给老百姓补偿,这纯粹是违法操作。
面对这种情况,大家千万别心虚自行拆除,1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拿的钱1分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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