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让新市民在稳定就业居住的城市,获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本服务,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是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随迁子女教育、住房、社保、就医、就业和兜底性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务实可行的举措,努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遇到的突出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郑备2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具有一定标志性的意义。我国的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一项迫切任务,是广大新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部署六方面重点任务
我国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未落户的群众超过2.5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有1.7亿人。
近年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大约四分之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持居住证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均可享有,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有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提高到97%,更多新市民获得公租房保障、在城市参加社保,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郑备指出,同时也要看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形势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仍需拓展、质量还需提升,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的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配套政策还有待完善,适应人口流动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还不健全。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健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等。
《意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差异,坚持科学有序、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人口流入、人口总量稳定和流出的地区,分别提出实施要求,因城施策、积极探索,不搞“一刀切”。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公共服务是稳就业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人口已由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但人口基数依然庞大,就业工作始终面临重大考验,特别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在吹风会上表示,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非常重要的抓手。人社部将在就业援助、创业扶持、职业培训、技能认定等方面采取重要措施。
比如,在就业服务方面,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就业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落实。鼓励各地广泛组织分行业、分岗位、分群体等“小而专”现场招聘会。开展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网络招聘活动,促进人岗对接匹配。
近年来,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成为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新就业形态人员特别是外卖骑手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职业伤害保障已经成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
2022年7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7个省市,选择部分规模较大的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6年3月底,试点累计参保2742万人,为这部分新就业形态人员系牢了“安全带”,有效发挥了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实现新就业形态人员、平台企业双受益。
张立新表示,今年,为贯彻落实好《意见》,人社部拟把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省份,并把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2027年,探索把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此后,逐步巩固完善,直至全面建立相应制度。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
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是流动人口家庭最牵挂的问题。《意见》要求,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对暂时无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要求常住地政府切实落实购买学位责任,减轻随迁子女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同时,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强调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协作、推动落实,努力保障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都能享受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义务教育。同时,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他介绍,一方面,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强化人口流入地政府责任,加强对城镇化进程及常住人口变动趋势的研判,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统筹利用水平,挖掘学位供给潜力,逐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负担。同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满足随迁子女上好学的需求。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县中振兴行动,持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连续接受基础教育。健全随迁子女关爱帮扶机制,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随迁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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