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商业门点及娱乐场所:
为强化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区市民居住区、学校周边等区域,禁止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三、高中考期间市直有关部门将组织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投诉举报热线:0551-12345
特此通告。
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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