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外贸企业要求新入职女员工缴纳33333元“对赌押金”,约定年销售额达143万美元奖励10万元,未达标则押金不退。员工被无故辞退后索还押金,企业负责人竟叫嚣:“违法你去告我!”
- 这究竟是咋回事?
2025年8月,28岁的郝女士入职郑州冠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任外贸业务员。入职不久,公司便要求签署“业绩军令状”,强制缴纳33333元押金,设定高额业绩目标:完成143万美元销售额奖10万,未达标则押金全额罚没。
2026年4月29日,郝女士突然收到辞退通知,公司罗织“造成3.6万美元损失”等莫须有罪名,拒绝退还押金。面对维权,负责人不仅承认“收押金违法”,还辱骂员工“养条狗还能哈哈叫”,态度嚣张至极。
这份看似“奖惩对等”的对赌协议,实则是彻头彻尾的违法条款。《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企业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要求员工先交钱再工作,未完成业绩就罚款,完全违背劳动关系的本质——员工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明确认定:此类转嫁经营风险、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对赌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该企业所谓“激励员工”的说辞,不过是掩盖违法用工的借口。
更令人愤慨的是企业负责人的“违法叫嚣”。明知收取押金违法,却毫无忌惮,甚至挑衅员工“去告我”,背后是对劳动者维权成本的算计,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藐视。他们笃定员工维权耗时耗力、怕麻烦,自以为可以一手遮天、肆意妄为。这种傲慢,不仅伤害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营商环境,挑战着法治社会的底线。
职场“对赌陷阱”并非个例,近年来不少企业用“业绩军令状”“目标责任书”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克扣工资、转嫁风险。这类协议披着“激励”外衣,实则是压榨工具,专坑求职心切、法律意识薄弱的劳动者。
郝女士已申请劳动仲裁,期待法律能给出公正裁决,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面对要求交钱、罚款的“对赌协议”,务必警惕,坚决拒绝;遭遇侵权时,要勇敢维权,法律永远是后盾。也告诫所有企业:合法经营是底线,尊重劳动者是本分,靠违法压榨获利,终将自食恶果。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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