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关键时期,为保障广大考生在复习、考试和休息期间拥有安静的环境,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专项噪声管控通告。该政策聚焦中高考前及考试期间(6月1日至6月15日),针对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四大类噪声源实施集中管控,旨在动员全社会力量,为考生“保驾护航”。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公安局
等8部门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
6月1日至6月15日为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广播电视台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各类噪声源管控
(一)建筑施工噪声。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停止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市公安局停止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路线申请。所有在建工程(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社会生活噪声。禁止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强化室内装修作业管理,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工业企业噪声。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行为管控,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内,不得从事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交通运输噪声。禁止机动车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和居民区附近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严格控制各类货车大宗货物运输、装卸、处置噪声扰民。
二、加强执法检查
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中高考考试期间,加强考场周围巡查,及时制止噪声扰民行为。
三、积极宣传引导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要求,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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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小编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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