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分行动力办事处被盗,涉案金额为128余万元人民币。这是截至到当时为止、建国以来最大的银行盗窃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时发现:该金库于1991年7月改建时,严重违反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施工时也没有遵守相应的安全防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具体情况是:
1、没有拉开金库与四邻的距离,金库两侧是无人居住的居民住宅区;
2、金库建在毫无防范措施的设备层之上,金库下面是设备层通道,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条件。
就这样一套违规改建的一座建筑,1991年11月投入使用时,在金库内外竟然未设置任何报警装置,没有履行审批、验收手续。特别是该办事处的副主任孙永刚,主管安全保卫工作,又是单位治安防范负责人,既不去周密调查了解金库四周地形位置和社情,也不研究制定金库安全防范措施,更没向值班、值宿干部和守库警卫、库管人员说明金库西墙外是尚未住人的居民区,要重点警卫。
哈尔滨市公安部门现场勘察发现,与金库一墙之隔的一间屋内,有乙炔瓶、氧气瓶、钢轨、枕木、汽水瓶盖、烟头等遗留物,在被凿穿的墙壁上发现有锤子、钢钎、扁铲留下的痕迹。
根据这些遗留物,公安机关顺藤摸瓜、用21天的时间侦破了此案。主犯是“乔四”犯罪团伙盛伟光的哥哥盛伟强,在捕获时吞氰化物畏罪自杀;其余两主犯金永浩、马文志,分别于4月5日和6日被抓获。
据案犯交代:1992年1月以来,哈尔滨安装公司一队的技术员盛伟强勾结其发小、沈阳无业游民马文志(原沈阳军区空军中尉),多次潜入该办事处的地下室,利用千斤顶、砂轮机、气焊机等多种工具,企图打开金库,但未得逞。
之后,盛、马二犯贼心不死,又勾结盛伟强的铁哥们、哈尔滨日报印刷厂工人金永浩,雇用了民工,在与金库一墙之隔的无人居住的民宅、凿洞多日,终于于3月14日晚,将近半米厚的墙壁凿开。凿开后,民工发现了问题,感到情况不妙,悄悄跑了;三犯潜入进去,盗走人民币128.2万多元。
事实上,从1992年3月11日至14日,犯罪分子连续几天在金库西墙外凿金库的墙,声音在办事处各房间都能听到;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曾注意到过,但未引起办事处领导以及相关人员的重视。
比如3月12日上午,金库库管员将某职工叫到金库内,告之金库左上方有异常响声,并指定方位,让其听声音。对方听到声音后,答应库管员“向主任反映一下”,但因当时未找到主任,过后就忘了报告。
期间,还有一名职工向该办事处经济民警队副队长孙长满报告,说金库西墙有砸墙声,“金库有危险”。孙长满不仅不采取相应措施,反而说:“金库结实,给你一把镐,刨一天也刨不开。”
由于相关人员的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对发现的严重问题未予重视,也未采取措施,最终致使犯罪分子作案得逞;与此案相关的九名银行职员人,随后被动力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案件最后,作案人马文志、金永浩于1992年5月30日在哈尔滨被处决;银行玩忽职守的人员中有7人被判处两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金永浩正在办理定居韩国,即将准备走了。盛伟强自杀时,警方没有得到任何口供,不知道金永浩参与了此案,只是抓了13个和盛伟强关系密切的人;而金永浩不知情,以为盛伟强供出了自己,所以就坦白了,这才牵出来马文志。如果办案民警稍一延迟,待盛伟强自杀后、金永浩出了国,这案子就悬了,也许马文志就逍遥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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