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弘扬慈善精神,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依照《“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即日起至6月30日,长宁区启动“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
奖项设置
“上海慈善奖”共设四类奖项: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每类奖项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总数不超过40个。
申报条件
01
慈善楷模奖
在本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特别是在2024至2025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曾获得过“上海慈善奖”慈善楷模奖的,不再参评。
02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
在本市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特别是2024至2025年度作出突出贡献的。曾获得过“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的,不再参评。
03
捐赠企业奖
在2024至2025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04
捐赠个人奖
在2024至2025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捐赠款物价值在个人资产规模中占比较高、慈善事迹感人的个人。
时间节点
01
材料报送
(2026年6月4日前)
各申报主体根据推荐奖项填报相关申报表(扫描文末二维码可下载),申报表需加盖公章报送至长宁区民政局,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nmzqhk@163.com。
02
材料审核
(2026年6月20日前)
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03
初步推选
(2026年6月30日前)
经汇总审核,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市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宇婷、张潇茹
电话:62288546、22187242
电子邮箱:cnmzqhk@163.com
通信地址:长宁区民政局区划科(长宁路1436号208室)
邮编: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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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区民政局
编辑:谭奕茂、程 前
责编:颜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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