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工程拿不到钱,熟悉承包工程流程的包工头欧某打起了骗取工程保证金的主意,通过伪造合同、带人去看现场等手段,骗取3名被害人115万元。近日,经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1年7月,欧某经人介绍承接了句容市某项目的板房搭建分包工程。同年12月工程结束后,他却迟迟拿不到工程款。直到2023年6月,欧某才得知该地块早在2022年6月就已被法院查封,后续工程根本无法继续。
眼见投入的成本打了水漂,资金紧张的欧某动起了骗取保证金的歪念。他制作了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虚假授权委托书,还伪造了一份某地产公司与该公司的项目分包合同,摇身一变成了地产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对外声称要将建筑劳务项目对外发包。
2023年9月至10月,被害人王某、谈某先后找到欧某谈分包工程,欧某要求王某支付20万元工程保证金;又以分包土石方工程为名,带谈某实地查看已建围挡及生活区的工地,骗取信任后收取保证金10万元。
除了王某和谈某,从事建筑工程的董某也落入了欧某的陷阱。欧某伪造了一份某央企发包的假合同,邀请董某合伙“承包大工程”。董某发现合同上缺少发包方盖章,欧某便谎称“需要钱打点关系”。将信将疑的董某约定:工程做不成,转给欧某的30万元保证金就作为借款。
欧某眼见“大鱼上钩”,以“疏通关系”为由骗走40万元。为了让假合同更逼真,他找人刻制了该央企的假公章,接着又以“承接工程需要用钱”“请项目负责人吃饭”等借口,又骗走董某15万元。
2024年12月,被害人王某因为联系不上欧某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9月,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围绕欧某与涉案建筑公司的关系、骗取钱款去向等关键问题,检察机关列出18条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根据意见补充询问证人、调取涉案交易流水共百余页,最终固定了欧某合同诈骗王某、谈某、董某三人共计115万元保证金的完整证据链。
经查,2024年8月案发前,在董某的多次催促下,欧某向其归还10万元,案发后又主动归还王某5万元。
2026年1月,句容市检察院以欧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伪造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杨美菊 杜莹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曹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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