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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南运河边。

那些年晚上没人敢去。

路灯昏黄,树影幢幢,石凳空着,小路荒着,安静得瘆人。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座城市的这条河边,曾经有个男人,专挑夜里谈恋爱的小情侣下手。

八年时间,杀了四十五个人。

他叫王强。

扔在人堆里你都懒得看第二眼,1米58的个头,精瘦,相貌普通到有点寒碜。

可就是这个看起来谁都能欺负一把的男人,让整个辽沈地区做了整整八年的噩梦。

我翻过这案子的卷宗,那种冷,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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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月16号,王强生在辽宁开原一个破败的农家。

他爹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打人,逮着谁都打,老婆孩子在他眼里跟沙袋差不多。

王强八岁那年,他妈终于扛不住了,改嫁走了,再也没回来。

八岁的孩子,爹不管,妈跑了,家散了。

没人给他做饭,没人问他冷暖,没人在他第一次偷东西的时候告诉他这是错的。

他像一株长在墙角的野草,没被浇过一滴水,也没被修剪过一根枝,就那么歪着、拧着、带着刺地活了下来。

饿极了就去偷,挨打了就还手。

他的世界慢慢塌缩成了一个很窄的信条:拳头硬的人活,弱的就活该被欺负。

13岁辍学,混社会,16岁因为盗窃被劳教。

劳教所本应是一道把他拽回来的闸门,可他在那里头没有悔改,反而学得更坏,心里那点对世界的恨,越埋越深。

1993年他从劳教所出来,去了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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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本事、没学历、没人看得上,还是靠偷自行车、抢路人钱包糊口。

1994年,又因为抢劫被送进去劳教了两年。

等他1995年再出来的时候,刚满20岁。

20岁,好多人的青春刚开始。

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一点热乎气儿了。

1995年1月22号,是他手上第一次沾人血。

他和两个同伙在沈阳皇姑区一个小巷子里冒充警察敲诈一个个体户,人家不肯掏钱,两边推搡起来。

王强拔出随身带的杀猪刀,连捅好几下,看着人倒下去,没等断气就走了。

事后他跟没事人一样。

没怕,没慌,更没觉得对不起谁。

反倒有一种奇怪的爽,一种把别人命攥在自己手心里捏碎了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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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起,他不再是那个小偷小摸的街头混子了,他变成了一个把杀人不当回事的屠夫。

他动手不分对象,只认一个理儿:好下手。

情侣是他最喜欢的猎物,尤其是晚上坐在运河边、公园树底下那种。

两个人正腻着,防备心是零,反应慢,体力也拼不过他。

他摸过去,铁管砸头,尖刀捅要害,前后就几秒钟的事。

2000年5月10号到11号,是他最疯的时候。

十八个小时里,他沿着南运河、北运河连续下手六次,遇到的全是情侣,一夜之间十二个人没了命。

他抢走的所有东西加起来,不到800块钱。

800块,12条命。

你算算,一个人在他眼里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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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案子让我难受了好几天。

2002年10月17号,沈阳一个女大学生在北运河边上背书,准备考试。

王强从背后摸过去,打晕,侵害,杀害,抢了一个随身听和50块钱,把书包往河里一扔。

那个女孩大概还在想考试能不能过,想毕业找什么工作,想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碰上的不是一个抢劫犯,是一个完全不把人当人的恶鬼。

还有2000年7月在开原许台村那一起。

他摸进一户养鸡的农家,男的、女的、还有他们刚考上重点高中的闺女,一家三口全被他用洋镐尖敲碎了脑袋。

他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只找到300块钱和一只老母鸡。

临走,还故意在屋里撒了泡尿,用来干扰警犬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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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警方问他后不后悔,他脸上一点反应都没有,像在听别人家的事。

他抢了八年,抢到的加起来13万出头。

这些沾着血的钱,一分没用在正道上,全拿去赌、拿去嫖。

最多的时候一天输掉38000,找女人一次花掉好几千。

别人的命在他手里就是随时可以变现的钞票,花起来一点都不心疼。

他作案有个很冷血的规矩:不留活口。

不管抢多少,对方反没反抗,只要被他盯上,基本都是死。

他的想法简单到荒诞,死人是不会指认他的。

所以他在沈阳、铁岭、开原流窜了八年,打了就跑,从不回头。

当年没有那么多监控,没有DNA数据库,跨区域串并案子也远不如现在顺手,他就像一条躲在暗处的蛇,一次次躲过了围捕。

2003年7月14号,铁岭开原马家寨乡腰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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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村民在树下打牌,一个穿黄胶鞋的矮小男人晃悠过来,正是王强。

便衣早就在周围钉死了他,一拥而上把他按住。

被按在地上的时候他脸上没有恐惧,也没有那种亡命徒的狰狞,就是扯了扯嘴角,笑了一下。

那种麻木的、什么都无所谓的笑,让按着他的民警后背发凉。

审讯的时候更让人心里堵得慌。

他一桩一桩交代,时间、地点、怎么杀的、抢了多少,条理清楚得像个业务汇报。

说杀人就跟杀鸡一样,说那些人本来就该死,说他不抢也会有别人抢。

他不谈受害者疼不疼,不谈家属哭不哭,不谈那些被他敲碎的家庭是怎么熬过来的。

这种冷,不是装出来的。

是骨子里坏透了,坏到连温度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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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8号,沈阳中院一审宣判。

判决书47页,写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宣判的时候旁听席上坐满了受害者家属,有哭瘫的,有浑身发抖的,有咬着牙盯着王强恨不得冲上去的。

王强始终面无表情,没低头,没说话,没看任何人一眼。

后来他没上诉。

2005年下半年,他被执行死刑。

这个让四十五个家庭碎成渣的恶魔,总算从世界上消失了。

可那些没了的人回不来了,那些残缺的家庭也补不回去了。

我今天写这个案子,不是想吓唬谁,是想说一个挺朴素的事。

沈阳的运河边现在多热闹啊,散步的、跑步的、吃夜市的,灯亮着,人多。

这份安稳不是白来的,是用一个一个熬过来的夜晚、一项一项建起来的安防网、还有无数民警跑断腿磨破嘴换来的。

黑暗确实存在过,有些人心里的恶,深得你想象不到。

但再深的夜也有天亮的时候,那些守护天亮的人,值得被记住。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