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拓夫
重庆南恒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贵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者曾向沙坪坝区法院院长提交了一份详细书面反映。次日,法院电话邀请作者前去与一位副院长、一位庭长及书记员当面沟通。作者从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建议。
随后,沙坪坝区法院(简称:沙区法院)组织南恒公司、贵华公司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沙区法院再次组织调解无果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南恒公司的诉讼请求。南恒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但不久撤回了上诉。
官司赢了,但作为投资人兼工程总承包人,贵华公司并不轻松,依然处在困境中进退两难。
一、资金黑洞:五亿资金蹊跷转出后,项目破产重组
知情人士提供的材料显示,位于大学城南二路的重庆“金阳•大学城第一农场”项目,由重庆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013年10月17日成立项目公司——重庆南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简称:南恒公司),总建筑面积43.2万m²,2014年开工建设。2018年,南恒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全面停工,留下25.13万m²烂尾楼,1518户购房者无法接房。业主多次堵塞从售楼部至璧山隧道口长达数公里的交通要道,集体信访,成为当时重庆负面影响最大的烂尾楼项目。
政府高度重视。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南恒公司决定引入资金、破产重整。沙区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批准《重庆南恒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采用“共益债融资+工程总承包”模式。草案载明:东方前海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证渝富公司)、重庆贵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贵华公司)为投资人,投资总额5亿元。南恒公司在法院、管理人、东方前海、华润渝康共同监管下自主经营。
贵华公司除通过西证渝富公司出借5000万元给南恒公司外,还承担项目总承包施工,前期垫资5000万元。2021年5月31日,双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贵华公司完成垫资5000万元产值后,南恒公司按月足额支付80%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经审核后60天内支付至97%,留3%作质保金。
然而,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0)字第144—2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南恒公司在2020年前三年内,分别向15个关联公司转款6.6亿元,《重整计划草案》确认为5亿多元。转款后多家关联公司宣告破产。这些转款均未签订相关合同,银行回单未备注业务内容,款项性质大多不明。
贵华公司负责人质疑:“金阳•大学城第一农场”项目资金链突然断裂导致破产,与上述被莫名转出的数亿资金是否密切相关?
二、垫巨资陷困:被拖欠1.89亿元反遭解约出局
贵华公司按约定于2021年7月6日进场准备施工。但因南恒公司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一期二期工程延迟3个月移交场地,三期工程更是延迟7个月。原施工单位因未拿到工程款,强行阻挠施工——作者于2025年7月28日在现场看到,原施工单位2018年在四五组团93#、94#楼场地安装的两台大型塔吊仍未拆除,现场杂草丛生。尽管沙区法院和重庆高新区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仍延迟数月才进入正常施工。贵华公司在疫情压力和持续高温下完成垫资5000万元产值后,南恒公司开始按月支付进度款,初期合作较顺利。
为解除其他投资人后顾之忧,确保项目推进,贵华公司及关联方西证渝富公司在重整投标期间作出承诺:工程款与共益债借款进行劣后担保。
但真心付出未获应有回报。
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南恒公司以“现金流不足”为由,拖欠贵华公司工程进度款近3000万元。在此之前,沙区法院曾专门致函重庆高新区建设局:“鉴于南恒公司系破产重整企业,自身缺乏资金,现引入的投资资金以及将来的收益资金以保障项目的施工建设以及清偿债务为先。”
2023年2月17日,沙区法院组织南恒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重整投资人、贵华公司、高新区建委(后改建设局)及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要求贵华公司细化施工计划、加快进度,确保88#-91#楼按期交房;督促南恒公司制定销售计划、积极回笼资金,按月向贵华公司支付进度款。
协调后,南恒公司于2023年3月开始支付当月60%进度款,并以房抵债2222万元。但同年7月第三期“保交楼”施工开始后,又累计拖欠贵华公司进度款2900余万元。
2023年7月底,88#-91#楼(保交楼)提前交付。
出人意料的是,2023年12月5日,南恒公司向贵华公司邮寄《合同解除通知函》,指责贵华公司以“工程款未以现金支付”为由故意放缓进度。贵华公司12月14日回函不认可解除理由,指出南恒公司存在重大过错:移交场地严重滞后;拒绝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导致新建工程无法按时动工;故意拖延支付进度款和结算。
南恒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后,拒绝为贵华公司办理2024年春节后复工审批手续,导致项目停工,也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不进行结算。
贵华公司在一审中主张:自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南恒公司拖欠工程款1.39亿元,加上关联方西证渝富公司的共益债借款5000万元,合计高达1.89亿元。贵华公司表示,这是他们无法承受的经济压力。
重庆高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协调会,并致函南恒公司:“已确认工程总承包单位贵华公司完成无争议产值2.9亿元,认定该项目人工费比例应当为30%。基于双方认定,要求南恒公司向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约8700万元,实际支付约7200万元,欠付1500万元。该项目已多次发生农民工讨薪集访事件,社会影响恶劣。要求南恒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17:00前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贵华公司证实:南恒公司一直未执行。
三、卸磨杀驴:工程重复发包,民企深陷困局
沙区法院系该项目管辖法院,依法审查裁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执行。
2024年2月20日,南恒公司将贵华公司诉至沙区法院,请求确认施工合同已于2023年12月6日解除。
诉讼中,贵华公司认为自身无违约,且该施工合同系《重整计划草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适用《企业破产法》特别法处理纠纷,而非依据《民法典》按普通合同纠纷处理。南恒公司以合同及草案中“如南恒公司因现金流不能保证支付工程进度款,贵华公司不得停工”为由单方面解约。贵华公司认为此理由不成立:南恒公司账户上有六七千万元,却拖欠工程款一千多万元,不具备“现金流不足”的前置条件,属故意拖欠,且拒绝办理以房抵债手续。即便贵华公司停工,也不构成单方解约的条件。
贵华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某表示:“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重整执行专项审核报告》,南恒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售房资金,8000多万元的售房收入竟产生3000多万元的销售服务费,高得出奇,这些费用用到哪里去了?”
一审法院认为,自2024年2月以来,工程完全停滞。原告无力按时支付进度款,被告表示不支付欠款拒绝复工,双方合同履行陷入僵局。双方对局面形成均有一定过错,不能认定完全是被告违约。法院以“合同僵局”为由判决解除施工合同。
贵华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判决撤销沙区法院(2024)渝0106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期间,南恒公司向沙区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原“判令确认已解除施工合同有效”变更为“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就在诉讼期间,南恒公司将“金阳•大学城第一农场”约3.54亿元的未建工程总承包给重庆某建设公司。合同约定:总承包方无需垫资、不出借共益债款,且工程款不劣后于投资款,享受按月足额支付80%进度款的待遇。
在施工合同尚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南恒公司将工程重复发包给他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更不利于解决纠纷。
贵华公司认为,南恒公司单方解约是赤裸裸的“卸磨杀驴、过河拆桥”,严重损害贵华公司利益,导致长期经营良好、前景美好的贵华公司遭受毁灭性打击。
沙区法院最终驳回了南恒公司的诉讼请求,南恒公司也撤回了二审上诉。虽然贵华公司在这场合同纠纷中赢了官司,但日子并不好过,依然进退两难。
短评:法治刚性,稳住民企信心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于2026年5月20日正式施行,明确了对民营企业的保护。
重庆高新区“金阳•大学城第一农场”项目破产重整中,贵华公司投入巨资、艰辛付出,盘活庞大烂尾楼,提前完成“保交楼”任务,却遭遇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强行清退出局。这种不讲诚信、不守契约的行为,与中央提出的“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精神背道而驰。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复苏关键期。各级司法机关应切实以法治刚性捍卫市场规则,让民营企业家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稳预期、强信心”的基础,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
如果南恒公司不担起责任,靠耍小聪明转移资金、挥霍售房款,然后耍起“没钱支付”的无赖,即便招来新的承包商或投资人,又能怎样?责任担当对开发商来说至关重要——不仅是对投资人、债权人、施工方、购房者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作者简介:秦拓夫(实名:秦顺福),曾在新闻机构担任财经记者、法治记者、主编等职30年。现为独立媒体人、自由作家。长期关注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及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尊严问题,在国内100多家报刊和门户网站发表大量深度调查报道和文学作品,出版发行个人著作多部,部分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和被领导批示,为推动问题解决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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