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海事

重点提醒|各类主体安全应对指南

航行船舶

1

提前梳理航行计划,结合气象预警信息,合理避开短时强降水、雷暴及大雾影响时段和水域,严禁在恶劣天气时段擅自航行、盲目出港。

2

确需航行的,严格控制航速,保持安全船距,加强24小时值班瞭望,密切关注雷达、AIS等导航设备反馈,及时掌握周围船舶动态及海况变化。

3

遇能见度骤降(不足1000米)、风浪加剧等突发情况,立即择地锚泊避险,杜绝冒险航行;同时检查船舶排水系统,确保畅通无阻,防范短时强降水导致船舱积水、船舶倾斜。

4

航行期间妥善固定船舱内货物,防止因船舶颠簸导致货物移位、坍塌,影响船舶稳性。

锚泊船舶

1

锚泊前仔细勘察锚地水深、底质,优先选择遮蔽条件良好、底质坚硬适宜的锚位,避开航道、浅滩及暗礁区域抛锚。

2

锚泊后全面检查锚链系固情况,根据风浪大小松出足够长度锚链,必要时抛下双锚加固,防止锚链受力过大导致断缆、走锚。

3

安排专人每小时监测锚位,通过雷达、GPS等设备实时跟踪船位变化,密切关注周围船舶动态,防范其他船舶碰撞风险,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4

确保VHF、AIS等通信导航设备24小时正常工作,留足值班船员,明确值班职责,备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如应急缆绳、灭火器等),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并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

水上作业单位

1

提前梳理水上作业计划,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全面暂停高空作业、水上吊装、潜水作业、水下勘探等户外及水上作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撤离至室内安全区域。

2

对作业船舶、施工设备、临时搭建设施进行全面加固,将易受风雨损坏的施工器材、物资妥善转移至室内或遮蔽处,防范暴雨、雷暴及大风对作业设施造成损坏。

3

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安排专人巡查作业区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现场无安全盲区。

港口码头

1

全面检查系泊缆绳、防碰设施、装卸设备等完好情况,及时加固松动部位,更换老化、破损的缆绳和设备,防范风浪导致船舶脱缆、设备损坏。

2

规范货物堆放,尤其是易受潮、易坍塌的货物,做好防雨、防滑、防坍塌措施,避免货物被暴雨浸泡、坍塌损坏。

3

提前检查排水系统,清理排水口杂物,确保排水畅通,防范积水倒灌、淹没作业区域;对码头低洼地段采取垫高、围挡等防护措施,减少积水影响。

4

合理安排码头作业计划,避开恶劣天气时段,必要时暂停码头装卸作业,确保作业人员及货物安全。

船员

1

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雷暴天气期间严禁在甲板、驾驶台外侧等室外区域活动,远离船舶金属栏杆、天线、电缆等金属设备,防范雷击风险。

2

遇暴雨、大风天气,穿戴好救生衣、雨衣、防滑鞋等防护装备,上下船舶时抓牢扶手,避免意外落水。

3

主动熟悉船舶应急处置流程,提前检查救生艇、救生筏、灭火器、应急照明、急救箱等应急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可随时调用。

4

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险情(如船舶进水、走锚、通信中断等)的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遇险情第一时间向海事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海事行动|全力筑牢水上安全防线

强化应急值守:启动应急值守机制,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确保应急指令快速传达、突发险情及时处置。

精准预警推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同,实时监测辖区天气及海况变化,通过VTS、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渠道,向辖区船舶、水上作业单位精准推送天气预警、通航提示及应对要求,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强化现场监管:加大辖区海域现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航行、锚泊及水上作业安全情况,对违规航行、冒险作业等行为及时劝阻、查处,督促相关主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做好应急待命:备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突发险情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全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港口、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防范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

来源:福州海事局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