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不是什么法都懂的,例如这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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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约 700 万粉丝的抖音钓鱼博主 “格小格爱钓鱼”,被举报于今年 4 月在江西庐山西海景区水域违规垂钓,并售卖渔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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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今天确认,该博主涉嫌用活体泥鳅作饵料垂钓

我能理解在特定的水域不能钓鱼,但为何用活体泥鳅钓鱼也不行呢?

于是我去查了《江西省渔业条例》, 确实,里面的31条:

规定“禁止使用泥鳅等鱼虾类活体饵料垂钓,就是用活的泥鳅钓鱼就是违法。

为什么呢?再往下查,原来泥鳅它对水域生态具有毁灭性的打击。

一、泥鳅是水生活饵,对翘嘴、鳜鱼这些肉食鱼吸引力极强,几乎 “一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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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休闲钓一天钓个两三斤,用泥鳅一天能钓几十斤,甚至比网捕还多,所以他们业内管用钓叫鳅是掠夺式捕捞。

二、如果把翘嘴、鳜鱼这些专门吃小杂鱼虾的水里管理者,都钓光,小鱼就会泛滥,吃光浮游动物,藻类爆长,水质变差、水体发绿。很多水库被 “泥鳅党” 钓过一次,第二年水质就明显恶化。

三、存活的泥鳅会在水里活下来、繁殖很快,抢本土鱼的食物,还大量吃鱼卵和幼鱼。人工养殖的泥鳅还可能带病菌、寄生虫,污染自然水域。

所以各地有相关的禁止用活体泥鳅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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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说这个钓鱼网红。

因为她是钓来售卖的,如果确认是在禁渔区、禁渔期再加上活泥鳅打窝/作饵,来捕捞水产品,

看最后认定的捕捞数量或价值,构成情节严重的,就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又学到了一个有用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