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为何基层干部和群众看法不一样?难道基层干部没打过12345?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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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少群众觉得“有用”,至少打着方便,可不少基层干部一听到这几个数字就头疼。同一个热线,为什么评价两极分化?难道基层干部自己不打12345吗?其实他们也打。

说来也是:某职能部门的同志,因为自家小区房屋漏水,多次拨打12345反映。相关部门来处理了几回,可漏水问题就是没彻底解决。她自己也说,打到后来都有些心力交瘁了。到底管不管用?可每一次打完,还得在回访时给个“满意”评价。不止她,很多大机关干部生活中遇到麻烦,也会打12345。毕竟谁都不是活在真空里。

那么,问题的本质到底在哪?我观察下来,至少有几点。

一:成本

拨打热线的成本几乎为零,甄别机制却没跟上

打个电话太简单了,不用写材料、不用举证,口述就行。至于反映的诉求合不合法、合不合理,打电话的人通常不会去想——他们觉得自己提的要求就是应该的。这本身没错,有困难找政府。

但问题在于,热线平台接到诉求后,有没有一个科学扎实的甄别受理机制?一些地方的做法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工单转给相关部门或属地去办、去写回复。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后果需要考虑:一是打电话的人没有任何成本,想打就打,甚至有人把12345当“出气筒”或“许愿池”;二是承办部门疲于奔命,办不完的工单、写不完的回复,还可能被不满意评价打击。

这就像有人举报教师,举报是权利,但学校和主管部门有没有尽到核实、甄别的责任?如果不加分辨就立案调查、要求写回复写说明,既浪费资源,也伤害一线人员。

二:满意

满意度评价被简单化,办成办不成不能只看“满意”

有些诉求,无论合法合理还是不合法不合理,本来就不一定都能办成。受现实条件、政策限制、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很多事需要综合施策、统筹考虑。

可满意度评价机制往往简单化。往往出现一些怪象:事情没办成,但为了让工单“销号”、考核过关,承办人反复做工作求个“满意”;事情明明办成了,可诉求人因为个人预期没完全达到,照样给差评。这种评价方式,既不能真实反映办理质量,也让办事的部门和干部觉得委屈。

三:兜底

基层不该无限“兜底”,事权要分清

让基层干部最头疼的,是不少12345工单最后都压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打热线是希望政府解决问题,而很多问题,比如房屋质量、产权办理、违建认定、噪音监管、物业纠纷等,执法权和资源往往都掌握在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手里。

可层层转派之后,往往变成“社区去办”。社区没有执法权、没有专业力量、没有资金,只能靠面子、靠磨嘴皮。这不是自己办不好就要基层“兜底”吗?既不科学,也不公平,更不担当。

四:建议

还是提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把好“入口关”,让甄别真正起作用。热线平台要设立专门的初审环节,对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或者已经反复处理过且无新事实的诉求,直接做解释或引导,不再转派工单。同时,对恶意反复拨打、占用公共资源的,要有适当的约束措施。这不是不让群众说话,而是为了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及时帮助。

第二,优化满意度评价,区分“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评价可以拆成两项:一是对工作人员态度的评价,二是对问题解决程度的评价。有些事确实办不了,但只要解释清楚、态度诚恳,群众也能理解。考核时不能只是简单地看“满意率”,还要看“合理诉求解决率”。

第三,厘清事权,谁家的孩子谁家抱。进一步完善12345热线工单派发指导目录,明确哪些事归职能部门直接办理,哪些事可以指导基层协助,但不能简单转嫁,这就像基层履职事项“三张清单”。职能部门要真正“接单”,而不是当“二传手”。基层组织只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承担工作任务。

第四,建立“无效工单”退出机制。对于同一反复反映且已依法处理过的问题,或者诉求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经过审核后可以终止办理,不再纳入考核。这样既节约行政资源,也避免相关部门和基层干部被无谓消耗。

12345热线的初心是“听民意、解民忧”,这个初心不能变。但要让它真正跑得顺、跑得好,就必须把入口、过程、评价、权责这几个环节理顺。不能让基层干部既流汗又流泪,也不能让群众觉得“打了也白打”。只有双方都觉得公平、管用,这条热线才能真正成为连心桥,而不是“烫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