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装修现场管理宽松,男子就把贵重家电当成了“自选商品”,趁机“自提”空调。近日,经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聂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5年10月,正值国庆假期,聂某到慈溪市某朋友家中做客,下楼时发现公寓内好几个房间都在装修,房门大多敞开未上锁,现场堆放着各类建材和家电,尤其是某品牌空调赫然入目。聂某眼见工人们都不在场,顿时冒出了一个想法:反正没人,偷走空调也不会被发现!
当天晚上,聂某悄悄返回该公寓。推门进入一间装修房,看着墙上完好的空调内外机,聂某暗自窃喜,立马动手拆卸、搬运,将整套空调悉数盗走并转手销赃牟利。尝到甜头后,聂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他时不时去“老地方”转转,看看还有没有空调可以“取”。
几次得手后,聂某的视线转向了那些上锁的房间。通过随意试密码的方式,聂某破解了电子门锁,继续“进货”、低价甩卖空调,一套“流程”行云流水。
国庆假期结束后,业主返回装修现场发现空调被盗,当即报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很快将聂某抓获归案。
经查,2025年10月,聂某在该公寓内先后盗窃空调4台,获利1000余元。案发后,聂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2026年2月,慈溪市检察院以聂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房屋装修期间、空置未入住时,务必加强安全防范。装修期间要妥善保管好钥匙,施工结束后及时锁好门窗,切勿随意摆放钥匙、设置过于简单的电子锁密码。同时,也要正告所有心存侥幸之人:公私财物,皆受法律守护。切莫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伸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承办检察官提醒。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袁先鸣 通讯员 姚央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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